河南养老机构难题多但潜力大
马纪朝
100多万60岁以上的老人, 8000多张床位,两家公办养老院。这就是郑州市养老市场的现状。
2005年,河南民营爱馨养老集团欲筹办一个养老机构,但从开始立项到2008年,筹资三年,一无所获。
资金难题仅是最开始的考验。民营养老院随后遇到的难题比想象多。护工不好找,税收优惠不明朗,企业微利营运……
困难虽多,但前景甜美,河南爱馨养老集团副总裁司桂明和他的同业者,一边忐忑经营,一边憧憬未来。
资金、人员难题
2005年,司桂明的公司想筹办一个养老机构,经过立项测算,大致需要3亿多元。为了筹钱,她和公司总裁豆雨霞等人全国到处跑,连着跑了三年,直到 2008年也没招来商。
民营养老院如此,公立养老院日子也不好过。郑州市老年公寓主任高战国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国家对养老日益重视,但与教育经费的投入相比,仍少得可怜。
郑州市老年公寓原计划由惠济区民政局兴建,但该区在持续投入3000万元之后,便陷入资金紧张的困难,最终不得不由郑州市民政局接管投资、建设。
这家建成于2004年8月的养老机构,现在每年仍面临1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护工工资在涨,以前每个月七八百元都有人愿意干,现在涨到2000元以上,人家还是不愿意来。”高战国说,整个公寓每年仅工资一项就要200多万元,加上水电气以及办公开支,每年支出需要300多万元。
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处处长段玉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郑州市正在倾全城之力,在惠济区建设一个新的老年公寓,经费投入高达1.8亿元,而这个老年公寓也曾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
另一个困扰养老机构的问题,是人员流失。高战国说,这些年,不少行业的工资都在涨,养老机构的很多护工,都流向了餐饮、美容等服务行业,整个养老机构都在面临招工难题。
“这是行业通病。”司桂明称,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员工劳动强度都很大,再加上养老院还有很多卧床的老人,吃喝拉撒睡全在床上,护工不仅要24小时值班,还得不怕脏累。
司桂明说,但凡是有别的选择,人们都不愿做这个工作。“其他行业的工人可能要干两三年才能被称为老员工,可在我们养老行业,护工干半年以上,就算是老员工了。”
高战国也说,由于护工难招,连城里的下岗职工都不愿做,现在老年公寓的不少护工,都是他亲自跑到老家,做了很多工作,用感情纽带,才保住养老院没出现“用工荒”现象。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发布的《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目前,河南省约1.7万名养护人员中,90%以上没有执业证书,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养护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行业整体缺乏活力和发展后劲。
优惠不明朗
河南省民政厅厅长冯昕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河南省正在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段玉田说,郑州市正在针对养老机构推出一些补贴政策。从2010年起,郑州市内新建(自建房和租用房)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在50张以上(含50张)的,经民政部门考核验收达标后,由郑州市财政按照民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给予建设补贴。
司桂明也说,2005年后,政府对养老院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了很多。譬如民办养老机构,如果是到当地民政部门注册,拿到民办非企业注册证书和社会福利登记证后,再去办理相关税费减免以及用水用电优惠时,比以前容易得多。
但司桂明说,如果是到工商部门注册,就会面临很多不清晰。因为养老院一旦是在工商部门注册,就会被定性为经营性公司。以税费减免为例,到底哪些项目该减免,是先征后免,还是免备案后减免,减免后给不给发票,这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得到明晰。
2007年,司桂明去工商部门注册了郑州阳光城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结果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搞不清公司定位,后期建设、税收都遇到了问题。后来几经周折,税费总算免了,但当入住客户提出开具发票时,司桂明却被税务部门告知,由于是免税机构,不能开具发票,而到养老院的上级注册部门咨询后,又被告知,如果要代开发票,只能开具名为“入会费”的发票。
“(税费)这块儿,真是空白点。”司桂明说,现在他们唯一欣慰的是,税务部门总算是把营业税给免了。但由于上级对此并无明确文件,司桂明担心,如果养老院所在片区的税务所负责人变更,而那时的政策还不明朗,他们就不得不再去做很多公关工作了。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高战国和司桂明的共同担忧。
“很多人都说,养老院潜力大。但只有你去真正经营了,才会知道,这个行业有多大的风险。”司桂明说,他们养老院比较正规、盈利能力也算不错,但即便如此,一个客户(老人)一个月只能为他们带来不到200元的毛利,而且要冒很大的法律风险。
司桂明称,随着身体机能衰退,很多老人会突然摔倒,造成摔伤、骨折。“如果确实是养老院设施存在问题,那我们责无旁贷。”但实际情况却是,不少老人是因为不小心才摔倒的,但很多人认为,我把人放在你这里,在你这里出了问题,你就该负责。“随便一个骨折,就得两三万元。”司桂明说。
全国人大代表田玉科曾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指出,虽然老人入住时,养老机构会与其家属签订一份关于事故免责的合同,但由于没有法律的保护,等于一张废纸。
田玉科呼吁,尽快起草《养老机构人员意外伤害的处理办法》,推进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和全覆盖,明确在养老机构内老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各方所需承担的责任。
高战国告诉记者,目前郑州市正在酝酿一项“老人在养老院摔伤或骨折,发生费用由政府埋单”的计划,“一旦实施,真是帮我们养老院解决了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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