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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十条”登场 中小企融资走向宽松

发布时间:2013-7-8 10:27:00 来源:金融投资报 【字体:

  国务院5日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改革作出了十个方面的部署。对此,《金融投资报》就市场关注的相关热点,邀请著名经济学家汤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进行了解读。

  本报记者 杨成万

  民营银行不再是镜花水月

  汤敏说,发展民营银行不仅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民间资本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率。银监会去年5月曾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在实践中,小贷公司可以由民营企业控股,但由小贷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民资就会丧失控制权。”汤敏说,根据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发起银行的持股比例限制为15%,其“话语权”缺失,使民资进入金融领域遭遇了“玻璃门”,一些经营良好的小贷公司因此放弃了升级为村镇银行的想法,目前真正进入银行业的资金数量还是太少。

  汤敏认为,村镇银行由民资控股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应该选取那些经过多年市场考验、做得规范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升格为民营银行,而不是平地拔起式地捧几个民企大老板组建银行。“因为这样从审批来说相对容易,风险也比较小。”“事实上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早已有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说,已经上市的民生银行就是一家由民营资本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是我国第一家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家民营银行。只是自此之后,民生银行就成为了“特例”。

  赵锡军说,强调风险没错,但不能以风险大、门槛高为由不开放,现在重提“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向外界表明了管理层的意图——金融业向民间资本放开,对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一视同仁。这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但意见的很多表述还是原则性的,需要出台更为具体的细则和清晰、透明的准入标准。”赵锡军建议,可以考虑地方政府从地方性银行中退出,将地方性银行改造成真正的民营银行。

  李大霄说,国务院此次表态称,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其各股东之间所持股份可以作适当调整,也就是说,民资持股比例可以提高。“至于提高到什么程度,还有待明确。”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速

  意见提出,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对此规定,李大霄解读说,上创业板的公司都是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创新型企业的财务状况不稳定,而且往往在其初期财务状况不佳,但有成长空间,对这样的企业需要用不同的财务标准来衡量。“至于会否影响创业板个股质量,这不能一概而论。既有后来长大成人的企业,但也不排除夭折的企业。”李大霄估计,虽然管理层对其财务指标的要求有所降低,但在一些软指标,如公司治理、企业创新等方面的要求不会降低。

  面对目前创业板公司鱼龙混杂的局面,赵锡军认为,降低创业板部分公司上市财务门槛对市场的影响还有待观察。“这也是对投资者的考验。”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新三板市场自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意见提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至全国。“这个市场的容量将大大超过中小板、创业板的容量,对中小企业是利好,但对场内二级市场的资金会产生一定的分流影响。”李大霄说。

  不过,由于新三板对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门槛为300万元,再加上新三板流动性相对较差,那些喜欢做短线的投资者还是会选择场内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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