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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应从“结果公布”变成“评标公开”

发布时间:2013-2-1 8:51:01 来源:新京报 【字体:

  2013年,北京开年土地市场一片火热。1月超过200亿的土地出让金,将创造历史同期新高。不过,在1月中,北京土地市场受关注最高的,还是京投置地联合体两胜首开联合体,均以第二高价将海淀和昌平两宗优质地块收入囊中。

  虽然高价失手的首开方面表示尊重招标结果,但两次招标引起的舆论关注、争议一直不绝于耳。特别是对于一级开发商拿地的“先天优势”,各方多有猜测。一位开发商私下表示,如果招评标都是只公布结果,过程不明不白,那么在接下来北京地铁上盖物业的招标中,一级开发商只要参加,就可以获得“垄断性”优势。

  京投公司官网显示,“2011年,公司在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一、二级开发、上盖物业”等业务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在大兴、丰台等区县全面推动一级开发工作,开发面积达596公顷。《经济观察报》报道中称,到2015年,京投公司将负责建成轨道交通线路19条,运营总里程561.5公里,轨道沿线将整理出更多可供开发的物业用地。

  并不单单是年初的这两次招标,土地市场的“一级开发优势”一直都让人遐想。与一级开发商联合拿地,也曾经是在北京吃了多年“闭门羹”的企业实现拿地突破的关键。应该承认的是,一级开发优势具有排他性,个别企业拥有这种优势,就意味着其他企业的劣势。一级开发优势也不是恒久的,今天你是受益者,明天你就可能在别人的优势面前败下阵来。

  当然,“一级开发优势”的存在最多是一种“潜规则”,甚至其存在也会被有关方面否认。相信很多人也希望这种优势是不存在的,但这种信任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评标过程的公开,让各方眼见为实。

  目前的土地招标是“两头公开”,即投标之初公布各家报价,评标结束公布最终结果。至于中间评标过程如何?不知道。投标各家评标所得总分、单项分如何?不知道。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也明确,招拍挂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应该是最大程度的公开,不应对过程和具体得分秘而不宣。

  为什么要追问过程?

  对于许多人来说,因为有未来的不确定性,今日追问过程才显得格外有意义。

  对于许多人来说,因为招标结果需要尊重,评标尽可能地公开才显得格外有必要。

  退一步,即使评标委员会具体是哪些人,具体评标过程不能公开,评标分数总可以先行公开吧?

  招标既然有评分标准,既然有分项标准,要让大家看清强项、弱项,就应该公布投标者所得总分和单项分。学生考试都有权利知道自己的分数,房企投标应也有权利知道自己的分数。古话说:“敬人者,人恒敬之。”放在当下,只有对别人权利给予更多的尊重,才能换来别人对自己更多的尊重。

  大家愿意尊重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土地招标也应给大家一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