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广东应抢抓机遇 扩大优势
本本报记者谢建超张李源清
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正式亮相,广东省人大代表团于3月11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方案》进行审议。与会代表认为,《方案》出台仅是机构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还需在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强有力的问责制度和充分评估改革成效等方面下功夫。
改革有强烈“广东色彩”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市长刘悦伦表示,在此次《方案》确定前,中央首先到广东进行调研,也派人去了佛山、顺德。几个调研组把广东的经验带回来,把广东比较成熟的东西纳入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当中。
刘悦伦认为,“职能转变、放权、整合”这三个关键词,很好地概括了《方案》的亮点,而行政体制改革就应该是“三位一体”的。
“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核心,机构改革作为载体,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作为支撑。”刘悦伦说,行政职能转变需要通过部门按照一定行政程序去实现。最近有些人总讲,这种转变的执行主要靠政府部门的作风。作风,固然重要,但职能转变不能寄托于作风转变,在很大程度上还应该依靠流程的再造。
在全体会议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也认为,这次改革显示了极大的勇气,不过“应该引入人大、媒体等监督机制,推动改革透明运行。”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吴鸿表示,在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部门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对于这个难点,完善政府权力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问责制是有效途径之一。吴鸿建议要加快立法,填补行政问责制的法律空白,确保问责有法可依。
应对政府职能进行全面清理“应该在广泛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政府的职能再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在刘悦伦看来,《方案》是政府职能转变迈出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在广泛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
“职能清理不能仅限于政府的行政部门,应该还包括行政部门下面的一些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因为它们也同样具备部分审批职能。”刘悦伦认为,无论这些职能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都应该进行全面清理。
“审批流程的再造也是实现职能转变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刘悦伦举例说明,过去的行政审批可能是串联式的,完成一项审批可能要陆续跑十几个部门。但是现在,佛山和广东的做法是把行政审批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去接单,后台由十几个部门同时开展审批,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审批时间。
“改革方案可圈可点,不过操作起来也不简单。”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市长袁宝成也表示,改革要落实到位,关键在于要布局好,而且部门的职能也要进一步明确。
以“大食药”监管体系为例,袁宝成表示,体系涉及管理部门比较多,界限就要非常明确,否则不好处理,也可能会出现推诿和扯皮以及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袁宝成建议,每年定期对改革效果进行评估。衡量效果的好坏,并及时调整,以顺应发展需求。还要对改革的过渡期,部门的责任、风险,形成客观评价标准,如此才能避免在改革过渡期出现风险,以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广东应抢抓机遇扩大优势
就在全国两会期间,广东又推出了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磅举措——“取消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改为备案制”。毫无疑问,广东在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
但多数广东团代表也认为,虽然此次《方案》吸纳了不少广东经验,但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广东应该抢抓机遇,继续扩大优势,更要加大《方案》在落实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从根本上来讲,这是党和国家在执政理念和治国方式上的深刻转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远喜表示,广东目前已经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先行一步。广东应该抢抓历史机遇,进一步积极探索,扩大优势。
而作为大部制改革先行、先试城市之一的深圳,早于2009年及2011年分别推行了市政府机构改革及市辖区党政机构改革。深圳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将继续先行、先试,在政府机构改革上更加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并按照职能有机统一和精简高效要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探索大部门体制,力争在社会管理、民生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完善大部门体制。
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正式亮相,广东省人大代表团于3月11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方案》进行审议。与会代表认为,《方案》出台仅是机构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还需在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强有力的问责制度和充分评估改革成效等方面下功夫。
改革有强烈“广东色彩”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市长刘悦伦表示,在此次《方案》确定前,中央首先到广东进行调研,也派人去了佛山、顺德。几个调研组把广东的经验带回来,把广东比较成熟的东西纳入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当中。
刘悦伦认为,“职能转变、放权、整合”这三个关键词,很好地概括了《方案》的亮点,而行政体制改革就应该是“三位一体”的。
“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核心,机构改革作为载体,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作为支撑。”刘悦伦说,行政职能转变需要通过部门按照一定行政程序去实现。最近有些人总讲,这种转变的执行主要靠政府部门的作风。作风,固然重要,但职能转变不能寄托于作风转变,在很大程度上还应该依靠流程的再造。
在全体会议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也认为,这次改革显示了极大的勇气,不过“应该引入人大、媒体等监督机制,推动改革透明运行。”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吴鸿表示,在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部门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对于这个难点,完善政府权力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问责制是有效途径之一。吴鸿建议要加快立法,填补行政问责制的法律空白,确保问责有法可依。
应对政府职能进行全面清理“应该在广泛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政府的职能再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在刘悦伦看来,《方案》是政府职能转变迈出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在广泛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
“职能清理不能仅限于政府的行政部门,应该还包括行政部门下面的一些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因为它们也同样具备部分审批职能。”刘悦伦认为,无论这些职能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都应该进行全面清理。
“审批流程的再造也是实现职能转变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刘悦伦举例说明,过去的行政审批可能是串联式的,完成一项审批可能要陆续跑十几个部门。但是现在,佛山和广东的做法是把行政审批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去接单,后台由十几个部门同时开展审批,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审批时间。
“改革方案可圈可点,不过操作起来也不简单。”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市长袁宝成也表示,改革要落实到位,关键在于要布局好,而且部门的职能也要进一步明确。
以“大食药”监管体系为例,袁宝成表示,体系涉及管理部门比较多,界限就要非常明确,否则不好处理,也可能会出现推诿和扯皮以及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袁宝成建议,每年定期对改革效果进行评估。衡量效果的好坏,并及时调整,以顺应发展需求。还要对改革的过渡期,部门的责任、风险,形成客观评价标准,如此才能避免在改革过渡期出现风险,以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广东应抢抓机遇扩大优势
就在全国两会期间,广东又推出了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磅举措——“取消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改为备案制”。毫无疑问,广东在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
但多数广东团代表也认为,虽然此次《方案》吸纳了不少广东经验,但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广东应该抢抓机遇,继续扩大优势,更要加大《方案》在落实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从根本上来讲,这是党和国家在执政理念和治国方式上的深刻转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远喜表示,广东目前已经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先行一步。广东应该抢抓历史机遇,进一步积极探索,扩大优势。
而作为大部制改革先行、先试城市之一的深圳,早于2009年及2011年分别推行了市政府机构改革及市辖区党政机构改革。深圳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将继续先行、先试,在政府机构改革上更加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并按照职能有机统一和精简高效要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探索大部门体制,力争在社会管理、民生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完善大部门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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