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经济学家 >> 浏览文章

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究竟在哪儿?

发布时间:2013-2-20 11:46:17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去年末今年初,随着经济的复苏和信贷的宽松,各大中城市的房价也呈现节节攀升的征兆,房地产市场除个别城市房价泡沫破裂之外,即使在调控的强压之下,总体似乎又呈现量价回升的暖冬态势。专家们惊呼,若不继续出台新的调控政策,一线城市的房价将有失控风险。人们现在除了对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之外,更是将调控房价的重任压在了房产税何时扩围之上。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传出“纳入试点范围”的就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多个城市。

     统计显示,自试点启动至去年三季度,上海认定的应征收房产税住房约48000多套,约占已认定住房总数的19%。而重庆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再看税率,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如此轻的税赋,难怪专家戏称:“房产税本不是直接冲高房价去的,期望它对高房价‘一剑封喉’本不现实。”

     众所周知,房产税有着三大功能:一是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降低其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二是拉近社会贫富差距;三是调控房价、遏制投机。但是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由于没有“下猛药”,除了给地方政府增加了些许财政收入之外,房产税并未达到调控房价的效果。但即便是如此,人们还是希望待到房产税扩围之后,各地政府能将房产税的“药力”下得更猛一些。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1月中旬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个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方案并不现实。”那么,是什么阻碍了房产税的大面积扩围呢?

     首先,近期不断曝出的“房叔”、“房妹”事件,揭示出一些住房“大户”的冰山一角。住建部去年年初曾表示将在去年上半年实现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并表示“各省区市及其他城市也在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联网”。现在看来,不少地方的个人住房信息统计及联网工作仍存空白。难以想象:有人合法购买的第二套房就被征房产税,而拥有十几套、几十套房的“房叔”、“房妹”却“免税持有”?所以房产税的扩围,必须要建立一个全国各大中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这是必不可少。目前这个系统看来有待完善。

      再者,及时评估技术如何完善?在国外缴纳房产税一般都是按当地最新房价的1%-3%来支付,国外也有很多房产估价师为此提供服务。而中国的房产税在沪、渝试点期间,房产税按住房交易价格为税基计算缴纳,这更多是一种权宜之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价变动在所难免,依“旧价”缴“新税”会越来越不合理。房产税计税从“交易价”转向“现价”势在必行,所以不仅住宅现价评估技术体系还有待建立,而且还需培训大量的房产评估师。

     笔者认为,应加快健全房屋估价技术,并构建全国住房信息网络。目前武汉市房管、地税等部门联合探索,利用房地产估价与信息技术进行房地产税收评估,为房产税进一步推开创造技术条件。

      最后,如何减少征税操作阻力?有试点城市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房产税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征收,要做大量的入户调查、公告通知、实地催缴等工作,这对基层税务机关人员培训、征管力量的提高是个考验。 笔者认为,当前,“三公”消费过多、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等因素,导致社会上对纳税存在抵触情绪。只有增加财政的透明度,使房产税收用在百姓看得见的地方,并且起到调节收入分配、降房价的作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房产税改革的“扩容”阻力。

     不仅如此,房地产税赋要有增有减,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民众的税赋、打击投机性购房,还可以减少征税机关的阻力。目前,不算土地出让金,现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名目繁多的税费超过房价的20%,且相当一部分最后都由购房者承担。在房产税‘扩容’同时,需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梳理,征减结合、以征促减,避免增加社会负担。也就是说,房产税的开征既要在房产的开发、交易环节减税,又要在房产的保有环节中增税,这样就可以起到了鼓励自住消费,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目的。

      今年房产税的扩围城市将不断增多,但是我国房产税真正要想扩围成功,起到遏制高房价的作用,则步履为难:一、全国的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统计及联网工作必须要完善。二、健全及时房屋估价技术,为房产税的合理征税营造条件。三、要减少征税的阻力,除了房产税要公开透明,真正用在民生保障方面,还有在房地产税收层面上要有增有减,保护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作。只有多管齐下,房产税的改革才能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