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风电双反终裁投票现3比3 中方或有转机
历时一年,美国对华风电“双反”一案迎来关键节点。
1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名委员就中国和越南输美应用级风电塔筒“双反”案进行终裁表决性投票,结果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
“有2人认为从中国和越南进口的应用级风电塔筒实质性损害了美国产业,1人认为有实质性损害威胁,3人认为既没有实质性损害也没有实质性威胁。”该案的行业无损害抗辩代理律师杨晨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样的情况比较少见,但3比3的投票结果总比6比0强,这也是半年来进行无损害抗辩的成果。”
据杨晨介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两周内公布终裁结果,并于2月20日后公布裁决报告,判定存在损害威胁的可能性比较大。
在此之前,美国商务部已于去年12月做出终裁决定,向中国输美风电塔筒征收44.99%至70.63%的反倾销税,以及21.86%至34.81%的反补贴税。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结果将构成整个案件审理的最后一环,或将促使双反税率征收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以风电塔筒为代表的中国风电制造业本已产能过剩,如今又遭遇贸易摩擦,真可谓雪上加霜。对此,涉案企业表示,将视情况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讨说法,并开拓国内和国外新兴市场,努力降低“双反”的负面影响。
力争公平结果
杨晨向本报记者介绍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将对“双反”案件“定性”。一般而言会产生三种结果,一种是判定无损害,案件至此结束,涉案中国企业将不被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自去年美国商务部初裁后交纳的保证金也将被退回。目前来看,3∶3的投票结果使得此种结果出现的概率接近于零。
除此之外,剩下两种结果可能出现。一是裁定存在实质性损害。基于此种情况,自去年初裁之后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前,中国输美风电塔筒按照初裁结果缴纳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保证金,不会被退回,将根据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的裁决结果转化为“双反”税,多退少补。
二是裁定存在损害威胁。这意味着自去年初裁后至今输美风电塔筒将不被征收“双反”税,此间交纳的保证金也将在美国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后一段时间内被退回。
杨晨表示,自去年初裁结果出炉至今这段时间,中国对美风电塔筒出货量较大,所以必须争取判定为损害威胁。美国曾有过判例,在上述投票结果的情形下,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刚开始判定为实质性损害,被告方随后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经法院审理,最后给予损害威胁的结论,从而减少了损失。
至于此案,中方也将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结果以及后续公布的报告决定是否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有3位委员认为既无实质性损害也无损害威胁,再争取一票即可实现逆转。”杨晨称。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是涉案金额较大的两家中国企业之一。该公司营销总经理兼监事会主席周建忠亦向本报记者表示,天顺风能届时将视情况或会联合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行业组织进行上诉。
周建忠认为美国商务部之前的裁定极不合理:“我们劳动力和钢铁价格低,产品成本及售价自然不高。另外,美国认为我们使用的钢铁都是由国企生产,必然获取国家补贴,不仅武断而且逻辑不通。”
对此,杨晨解释说,在倾销认定方面,由于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会选择替代国进行参考。而在补贴认定方面,美国的“游戏规则”则是凡从国企采购原材料进行生产都被视为获得政府补贴,因此会选取外部基准价格,这一价格源自“公开可获得数据”,其往往是涉案各方提供数据的平均值,既然是平均值自然就与中方提供的数据存在差距。
“更何况中国国内钢铁产能已经过剩,国内价格一路下行,和美国原告方提供的较高的外部基准比较起来,就更不占优势了。”杨晨无奈地说。
暂停对美出口
“2011年,美国市场占我们总销售额的30%。”周建忠表示,随着美国商务部展开“双反”调查并相继做出初裁和终裁决定,天顺风能逐渐缩减了输美风电塔筒规模,并从2012年第四季度开始全面暂停对美出口,案件对公司的影响不言而喻。
怀有无奈之情的不只是天顺风能一家,涉案案值最大的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同样背负着巨大压力。该公司钢结构事业部副部长王德宝向本报记者表示,“肯定已经造成负面影响了。”
据了解,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80%的风电塔筒出口美国,仅在2011年1-10月,其出口金额就达8600万美元。美国商务部的裁决结果意味着美国市场的大门基本关闭。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副秘书长吕青源表示,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是涉案案值最大的两家企业,作为对美出口的主力军,案件裁决将会对两家企业产生直接影响。
但是,就整个产业而言,其影响则极为有限。据吕青源介绍,目前我国生产风电塔筒的企业约有100多家,主要集中在山东等省,产品至少70%以上内销。杨晨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数据也显示,2012年涉案的几家中国企业输美风电塔筒总金额不过2亿美元。
而彭博新能源财经风电分析师朱羽羽也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美国风电市场主要被通用电气、维斯塔斯和西门子三家整机企业“垄断”,这些企业拥有公司自己的塔筒生产线,或多个较固定的塔筒供应商,考虑到运输成本等因素,不一定会集中选择中国厂商。
尽管如此,吕青源和杨晨都担心,此案会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一方面,担心欧洲等地区国家会效仿美国,也对风电塔筒进行“双反”调查。另一方面,担心“双反”调查范围由风电塔扩展至其他零部件甚至是整机。
不过,两位人士均表示,目前其他地区国家跟风进行“双反”的苗头并不明显。杨晨告诉本报记者,欧洲一些“熬冬”的风电零部件企业,正在积极寻找并物色中国买家纾困。
既然中美风电塔筒贸易规模如此之小,美国为何还要发起“双反”调查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和朱羽羽都认为,美国之所以拿风电塔筒这样一个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说事并非针对个别塔筒企业,其深层次目的在于遏制中国风电这一新能源产业发展,背后有着政治乃至国家战略层面的考量。
另一家涉案企业——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该公司副总经理孙黎翔向本报记者表示,美国主要担心中国风电产业的崛起会削弱其在风电领域的优势。
国内挖潜、海外掘金
1月1日,美国国会经投票决定,延长风能生产税抵减法案(PTC)有效期1年。美国风电产业获得继续发展的救命稻草。据彭博新能源财经预测,受PTC支持,2013年美国将新增4至5吉瓦的装机容量。但因“双反”一案拖累以及高准入门槛掣肘,中国风电企业恐难有大作为。
美国市场大门掩紧,让一些中国风电企业特别是塔筒制造企业不得不另谋出路,国内和新兴市场成为关注的焦点。
日前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也提出,2013年国内实现新增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的目标,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在经历2012市场滑坡与低潮之后,今年或将迎来一波反弹。”吕青源表示,就现有制造产能及风电场建设速度而言,目标实现难度并不大。
不过,在朱羽羽看来,所谓新增装机可能更多来自2012年延迟未开工的项目,实质性新增装机容量可能只有16吉瓦左右。
孙黎翔亦认为,2013年国内市场总体将延续2012年的形势,由于电网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周期较长,“三北”地区电力消纳特别是弃风限电等问题仍将难有很大改观,该地市场扩容或将有限,“东进南下”仍是未来的趋势。尤其是随着低风速风机技术日臻成熟,安徽、湖北、湖南、贵州、云南等三、四类风区成为风电行业新一轮投资重点。
“国电联合动力的触角将随着龙源电力风电开发的脚步伸向全国。”孙黎翔称。
谈及海外市场,孙黎翔表示,其重要性可能会逐年增强,但西欧市场因“游戏规则”复杂特别是门槛较高,风电制造企业进驻的速度将不会太快。
“逐风而动”的并非以国电联合动力代表的整机企业,也包括天顺风能这样的大型零部件企业。“我们已经调整了战略部署,寻找新的海外市场。”周建忠向本报介绍说,除了稳步推进以丹麦为龙头的欧洲业务之外,天顺风能在新兴市场开拓方面亦有斩获,近期已经陆续接到一些客户订单。至于国内市场,公司也早已布局了太仓、连云港、沈阳和包头四个生产基地,既守候‘三北’,也剑指‘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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