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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不足 保监会对三险企亮红牌

发布时间:2013-3-15 6:40: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字体: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枫林 
  
  幸福人寿、长城人寿、昆仑健康因为偿付能力不足,昨晚被保监会亮出监管函,分别对其采取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或停止开展新业务的监管措施。
  据悉,幸福人寿2012年四季度末实际资本为4.36亿元,最低资本为9.08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8.06%,属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长城人寿2012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3.34%,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而昆仑健康保险公司2012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2.68%,属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但考虑到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注册资本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之中,根据监管规定,也暂停公司增设分支机构。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也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关键所在。保监会一直对此高度重视。保监会去年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计划用3至5年时间,形成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与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