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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出台差别化稳房价

发布时间:2013-2-21 10:36: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国五条”强调从严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再次提出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将在一定程度上给地方政府稳定房价加压,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从而稳定楼市预期,为一线城市的楼市降温。

本报记者 赵海娟

    就在房地产业内人士纷纷猜测楼市调控会否加码之际,在2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出台了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国五条”。
    “国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二是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三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四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五是加强市场监管。
    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尽管“国五条”与2011年出台的“新国八条”相比,新意不足,但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楼市大幅升温、房价迅速攀升的背景下,“国五条”强调从严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再次提出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将在一定程度上给地方政府稳定房价加压,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从而稳定楼市预期,为一线城市的楼市降温。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当日晚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国五条”总的来说符合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基调,虽然大部分是老内容,但也有新亮点。
    聂梅生认为,“国五条”中的第一条是最大亮点。该条提出“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去年对于房价的提法一直是‘合理回归’,但该条提出‘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房价从‘合理回归’转为了‘稳定’。这是比较大的一个变化。”聂梅生说,此外,这一条也表明,国务院将稳定房价这件事交给了地方政府,不再是一刀切调控楼市,而是差别化稳房价。当地房价到底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当地的经济、社会、市场最有发言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因素制定一个房价的合理区间。
    实际上,地方政府制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早在2011年的“新国八条”中已经提出。但随着楼市降温,2012年中央并没有要求各地制定目标。现在重新启动,确有新意。
    聂梅生分析,此条规定也是给地方政府发出一个明确信号,要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对于房价涨得太快的一线城市,不排除地方政府会根据此条规定,直接控制房价,从而保持房价平稳,这将有利于一线城市的楼市降温。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珏林20日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国五条”虽然大部分都是“新国八条”的老政策、老办法,但在此时再次强调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地方政府要重视房地产市场,将在一定程度上稳定楼市预期。
    王珏林分析,从去年第四季度到现在,有些城市房地产市场开始热了起来,主要是预期发生变化。特别是一线城市,受预期影响,房价上涨较快,购房者集中入市,楼市迅速升温。“国五条”恰在此时出台,为楼市调控定下从严基调,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为一线城市的楼市降温。
    另据业内人士分析,相关部委和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可能会在近期针对“国五条”出台相关楼市调控实施细则。
    此外,“国五条”中还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