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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严查渗井排污 地下水污染防治立法正推进

发布时间:2013-6-4 4:37: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字体: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从山东潍坊地下水污染,到华北55家企业利用渗井排污,一连串的地下水污染事件频频刺激公众神经。
    随着治污形势的日益严峻,国家高层开始发力。6月3日,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七部委决定从2013年5月至11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严查违法排污企业。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七部委将重点清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
    有关环保专家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人大环资委正在推进地下水的立法工作,有望在不久的将来面世。
    同时,水利部内部人士亦透露,水利部部长上星期刚召集该部水文局人士,就地下水治理问题举行会议,部署专项行动。
    污水处理专家董良杰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国内的地下水污染情况比较严重。以北方为例,多以化工区工业园排污打旱井排污为主,排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渗透进深坑,不做额外处理,另一种是直接排污。
    根据环保部公开信息获悉,目前,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和有机物污染现象,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
    此前,国土部2005年对全国195个城市监测结果表明,97%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40%的城市地下水污染趋势加重。
    日益严重的地下水污染现象,引起高层的重视。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
    此外,七部委还将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医药企业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采用非法手段转移偷排废水、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
    相关部委表示,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处置环节。
    未来将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公开点名批评,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而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实施限批,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
    当天,一名环保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对于呼声颇高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立法,人大环资委已经启动调研工作,立法前期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有望在不久的将来面世。
    水利部上述内部人士直言,目前,我国的地下水监测、开采和地下水环境分别在国土部、水利部和环保部的管理下,部门间权力、责任比较分散,呈现“九龙治水”的弊端。
    权责难以界定,弱化了管理效果的落实,交织固化的部门利益、老旧的监测体系以及滞后的法律监管,严重制约着地下水污染防治。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冷罗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中国规范地下排污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水污染防治法》,但是,这部法律中许多技术性条款,诸如监测标准、水质标准、水环境容量等规范严重滞后,现实中就出现了立法赶不上变化,法律不够用的现象。
    冷罗生建议,未来还须建立全国地下水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实现大区域范围内的地下水污染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对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及时预报,掌握地下水污染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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