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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未来三年改革重点 金融、土地成重头戏

发布时间:2013-5-16 4:42: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率先进入改革深水区的深圳再次因改革而备受关注。

  近日,深圳召开全市改革工作会议,公布《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2013~2015年)》(下称《总体方案》),描绘了深圳未来三年的重点改革领域,同时公布《深圳市2013年改革计划》(下称《改革计划》),为2013年的改革任务担纲。

  按照《总体方案》,未来三年,深圳将推进加快前海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创新基层服务管理体制五项重点领域改革。

  2013年,深圳将继续深化七项重点改革,重点推进七项改革,积极推出二十项改革。深化的七项重点改革中,除加快前海体制机制创新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外,还包括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金融改革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是深圳下一阶段改革的重头戏,但这两项改革的实质推动都并非易事。

  改革列入部门绩效考核

  此轮改革虽然是过去改革的延续,但背景也有所不同。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离京视察第一站就来到深圳,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就任后首次省内调研也把深圳作为首站。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对此表示,中央和省的这些期望与重托,说到底就是要深圳继续扛好改革的大旗,在新一轮改革攻坚中有所建树、有所突破。

  《总体方案》和《改革计划》都由深圳市改革办公室(下称“改革办”)在参考各区各部门的建议基础上统筹制定,再由深圳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此机构的独特之处在于,全国只有深圳有独立的改革办。

  深圳市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改革办新闻发言人胡恒芳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每一项改革计划都有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改革办将建立改革项目库,以及激励机制、改革协同和评估机制等。同时,深圳还将设立改革创新奖,目前已经形成决议还未启动。深圳对改革推进的制约方式是,在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绩效考核中,改革一项占有一定的分数,如果推进不力,会影响该单位整体绩效考核的结果,这一项考核由改革办进行打分。

  2008年,国家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深圳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深圳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三年规划结束,2013年~2015年的三年规划开始启动。同时,近年来深圳每年都会推出该年度的改革计划。

  2009年安排了9项重点改革,2010年安排了27项重点改革,2011年安排了32项改革任务。根据《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深圳推出22个改革项目,包括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改革、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和事业单位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

  2013年与2012年的重点改革项目比较,在商事登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社会组织改革、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都有重合之处。

  对此,胡恒芳表示,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涉及到调整利益结构,难度都很大,一项改革涉及到多部门协调配合,耗时相当长,2013年的很多改革要在去年、前年启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

  政策争取充满艰辛

  金融改革和土地改革将是深圳下一阶段改革的重头戏,但这两项改革的实质推动都并非易事。

  《总体方案》和《改革计划》都将推进加快前海体制机制创新放在首位。在前海金融改革方面,将制定《前海金融创新发展总体方案》,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境外股权投资业务,在前海创新行政审批制度和公务服务制度改革,推行网上集中受理和网上集中审批,初步形成有前海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体系。

  在廉政监督体制、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也将有所探索,如,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机制等。

  《总体方案》还提出,前海要在创新型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要素交易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稳妥推进与市相关部门审批项目的移交;创新土地收益分配调节机制;在前海探索建立国际经济类社会组织聚焦发展实验区;加快筹建前海商事法庭。

  事实上,这些表述也都是前海正在争取和推动的改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本报说,金融改革的大部分事权在中央,深圳只能向中央和各部委争取政策,积极推动能在深圳先行先试,进行探索。

  虽然获得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但前海在制度创新中的每一次政策争取也都充满艰辛,这一点曾得到过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的证实。

  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按照《改革计划》,将推动落实《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全面启动相关改革。统筹推进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创新和土地利益调节,对原农村土地国有化土地权益进行细化,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城市发展单元为平台,综合运用规划、土地、金融、财税等各种手段,破解原农村土地问题。

  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探索差别化土地供应和地价政策。构建市域和功能片区双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推进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调整的工作规则和程序,完善适应双层规划体系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体制机制。

  这些表述和1月18日深圳市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发布的“1+6”文件上推出的,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等措施都极为相似。

  多位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深圳土地改革取得更大进展的前提都是原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问题,但因违建数量庞大、利益错综复杂,清理和确权都面临极大困难,但接下来如何推动,仍需要推出更具突破性的土改政策。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本报说,土地改革也极为敏感,事权在中央和部委层面,涉及到国家的统一政策,深圳也只能在先行先试方面努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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