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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保增长 利润增10%以上

发布时间:2013-4-24 7:46:00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
一季度央企实现营业收入5.37万亿元,同比增长7.1%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在国资委昨日召开的一季度经济形势通报会上表示,中央企业必须承担保增长的重大责任,以“保增长”助力全国“稳增长”。增加值增长要达到8%以上,利润增长要达到10%以上。 
  据国资委通报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增加值1.2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实现营业收入5.37万亿元,同比增长7.1%。
  蒋洁敏表示,一季度中央企业的经济运行形势总体正常平稳,符合增长预期,实现了顺利开局,但也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中央企业一季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总体延续上年四季度以来回升态势,但仅为恢复性增长,从行业看,各个产业板块发展不平衡,中央企业经济运行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依然较多,绝不能掉以轻心。
  他指出,中央企业必须承担保增长的重大责任,这既是重大经济责任,也是重大政治责任。今年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工作,第一条就是要持续发展经济,“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是首要任务。中央企业必须发挥好“稳增长”的中坚和骨干作用,以“保增长”助力全国“稳增长”。增加值增长要达到8%以上,利润增长要达到10%以上。  
  蒋洁敏表示,要以扎实有效措施打好保增长攻坚战。要坚持现金为王,严格控制风险;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止住出血点;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积极性;坚持突出主业,夯实发展基础。 
  蒋洁敏强调,“保增长”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共同的责任,国资委已成立“保增长”工作小组,对各项工作任务作了明确分工,重点是协调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央企业“保增长”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