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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将继续扩围 去年减税超400亿

发布时间:2013-2-2 5:21:00 来源:证券时报 【字体: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2012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根据财政部安排,今年,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并适时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营改增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地区均已实现了营改增税制平稳转换,结构性减税实现预期目标。据初步统计,去年营改增试点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2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评估2012年的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进一步改进和推进试点工作政策措施。

  会议认为,从各地情况看,营改增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会议提出,要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认真总结评估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不失时机地深化营改增改革,抓紧推进相关工作。

  对于下一步安排,会议明确,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适时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积极研究扩大改革行业,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协调性,深入研究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地方税体系建设、税收征管体系改革等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再接再厉、再实再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改革取得的成果,为扩大行业试点工作做好准备。准备开展试点的地区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改革试点顺利启动。

  此外,与会部门和专家充分肯定改革取得的成效,认为改革方向明确,应当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并对下一步的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