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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管发行债权投资计划改注册制

发布时间:2013-2-2 5:21:00 来源:证券时报 【字体:

保监会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券时报记者 徐涛

  中国保监会昨日正式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资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门槛调整为注册制。

  《通知》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报送注册材料,依规注册。过渡期间,注册机构临时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流程更便捷、效率更快速,更关键的是将由市场而不是监管部门来承担企业资质的风险。

  《通知》还规范了注册材料报送要求,明确了注册机构职责和注册流程。同时,《通知》强调,将建立专家独立评审机制,强化监管要求。对交易结构复杂、投资规模较大的债权投资计划,保监会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独立风险评估,督促发行人充分评估、揭示和披露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风险。

  《通知》还明确,债权投资计划注册后,有关当事人仍按保监会现行规定,办理债权投资计划登记、发行和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保监会将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方式,对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监管。

  经历最初的审批制,到之前的备案制,再到如今的注册制,资管公司经营债权投资计划的门槛在不断降低,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领域。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目前保险业累计在23个省市投资基础设施3240亿元,仅占2012年全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6.85万亿元的4.7%,而按规定这项投资的比例最高可达20%,投资空间巨大。“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及不动产债权计划等产品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日前也明确表态。

  有专家表示,《通知》有助于提高债权投资计划发行效率和透明程度,厘清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的风险责任,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要求,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