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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是否开征房产税还未知

发布时间:2013-6-19 8:15:00 来源:深圳商报 【字体:

  【深圳商报讯】(记者 解冰)有关深圳将试点开征房产税的传闻一直不断,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局长钱勇做客“民心桥”节目时表示,深圳是否开征房产税还未知,地税部门没有开征房产税的时间表。

  没有收到开征房产税通知

  上海和重庆已经率先试点房产税,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作为2013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哪些城市将列入房产税试点的扩围名单?不少专家将目光聚焦深圳。

  昨天,深圳市地税局局长钱勇在做客“民心桥”节目接受听众提问时表示,深圳会不会开征房产税还未知,目前只对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房产征收,对于市民关心的住宅暂不征收。要不要征收房产税权限不在地方,由中央研究决定。开征房产税是一个大工程,涉及房地产、纳税人、经济形势等多个领域,需要政府以及地税等多部门详细调研。目前各界纷纷揣测深圳最有可能试点房产税,有的还列出了时间表,但是,地税部门并没有收到国家开征房产税的任何通知。

  中小微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市地税局局长钱勇在“民心桥”上透露,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帮助中小微企业成长,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优厚的减税免税政策。

  钱勇介绍说,深圳对企业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新主要有两方面的优惠:

  一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首先是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按照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其次是技术转让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居民、企业技术转让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免征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中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深圳在转型升级中也提出支持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钱勇说,中小微型企业在深圳数量较多,对解决就业发挥了很好作用。许多中小微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国内外知名企业。中小微企业与其所在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经营规模都比较小。国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对减轻这类企业负担、扶持其发展壮大有很大帮助。深圳地税实施多项优惠政策,比如提高营业税起征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营业税起征点幅度提高,一个是按期纳税提高5000元到2万元,按次纳税的提高300元至500元。深圳按最高限额执行政策,按期纳税的纳税人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或日纳税的为营业额500元,从而使我市纳税人最大限度享受到起征点调整带来的减负。

  另外,中小微企业按10%的实际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意味着企业实际税率仅为10%。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也免征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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