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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莲湖区法院称被告是关系户不得立案 停车场对方提供

发布时间:2013-2-1 15:52:19 来源:贵州都市报 【字体: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1月30日下午,网友“段万金律师”发表图文博客称,当天上午因一桩案件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被拒,理由竟是请求立案的被告是法院的“关系户”。该网友摄制的一段视频,证实场景的确发生在莲湖区法院内。博文随后被转发至微博,并引发热议,莲湖区法院则未予公开回应。

微博认证信息显示,“段万金律师”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合伙人。30日16时42分,他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说,2012年3月,他接手了一起案件,主要内容是委托当事人在购买当地一家地产公司的商品房后,由于迟迟办不下房产证,质疑后者存在欺骗行为,希望通过诉讼来解除合同。然而,他接下来多次去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申请立案,均被告知凡是起诉该地产公司的案子都不能立。

“今天早晨我和助理又去法院立案,还是不行。”段万金对记者称,1月30日上午他又去莲湖区法院申请立案时,依然被拒,而这次得到的具体理由是,被告是法院的“关系户”,法院一直用着其提供的停车场。

在博客中,段万金还提供了一段时长为11分46秒的视频,记录了1月30上午交流的部分过程。段万金表示,视频是他当时用手机拍下的。尽管视频中人声嘈杂,但从段与立案审查者的沟通中还是能清晰听出,后者的确曾表示因为案件的被告是法院的关系户,所以院里领导打招呼不能立案。

段万金的博客随后被“在西安”等微博转载,引发网友热议。“这个法官直来直去,倒还是不错的,但因为是关系户而不立案,也太天方夜谭了。”有网友质疑说。

段万金1月30日说,接下来他打算依有关规定进行举报申诉。莲湖区法院尚未公开回应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