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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票一试十多年 价格还要坚挺到何时

发布时间:2013-1-7 7:50:53 来源:新快报 【字体: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复函广州、佛山、中山等省内17个地市,同意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过在收费方面,除广州、珠海、惠州、云浮四个城市维持原价外,其余13市经过价格证程序,今年起均降低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广州维持原价并没有进行任何证。此次批复,同意广州市城区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其年、次票收费标准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标准仍按原批准的标准执行。而“三区两市”仍未纳入统一年票范围。对此,广州的车主都颇有微词。

  年票实际是政府还贷性质的收费公路的一种捆绑收费方式。对于年票中包含的收费公路的管理,同样要遵循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例如,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收费在还贷结束之后,应该立即停止收费等等。

  要有效监督政府是否遵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就必须要把年票所包含的收费公路、其贷款余额、收费还贷的情况公布于众。只有让年票在阳光下收取,才不会让年票沦为“二道税”。

  广州的年票,在2000年最初实施时,只有7桥1隧和内环路纳入其中,贷款余额也就是6亿左右。随着广州市车辆保有量的增加,2005年车辆保有量已经突破100万辆,此时一年年票收入就将近10亿,还完贷款指日可待。但不久之后,先是东西南环纳入年票、琶洲大桥接着纳入年票,近来更是将新光大桥纳入年票。公众根本不知道贷款余额有多大变化。到今年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00万的时候,面对每年20亿的年票收入,我们根本不知道还了多少贷,还有多少贷款余额,还需要交多少年才算完?而已经还完贷款的珠海,又冒出一条新建的一般车主不会走的路,纳入年票,让珠海的年票继续收下去。11年过去了,广州试行的年票制依然还要继续试行,法规易燃没有相应完善,价格依然坚挺不变,也未实行收费公路的“六公开”,难逃以长期试行以规避《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约束之嫌。在车辆保有量的增长远快于物价增长的情况下,批复按原价继续试行收取年票两年,连去年的“在2012年4月底前实现全市年票制”的承诺也以一句“三区两市仍未纳入统一年票范围”草草了事,怎么能够让广州的车主信服?

  根据《价格法》规定,只在价格变化进行证,才必须对证代表透露一点这方面的信息。此前,就举行证的地方而言,都说降价要延长收费期限,大有诉苦之嫌。至于未举行证的几市,都没有看到相关信息的公布。

  实际上,要取得市民的支持,十多年过去了,就是价格不变,也应该进行价格证,让年票收费还贷在阳光下进行。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

标签:年票一试十多年 价格还要坚挺到何时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贷款余额 价格法 年票制 价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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