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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遗产税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13-3-4 8:31:11 来源:济南日报 【字体:

  3月2日,由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举行中期成果发布会。研究称,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报告认为,遗产税除了能够调节财产贫富差距,维护市场平等竞争外,还有利于鼓励“富二代”自强自立。(3月3日《京华时报》)

  其实,关于征收遗产税的呼声已久。北师大曾对全球188个国家的遗产税信息进行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在开征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遗产税的征收,一方面锻炼了这些国家的年轻人,令他们更加独立自强,极少出现“啃老族”;另一方面,能让富豪们对慈善公益事业比较热心,往往不会给子女留下万贯家财,对促进社会公平及经济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即使暂时不征遗产税,但对其进行充分研究,为征税做好准备,也是很有必要的。

  征收遗产税的目的是为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但我们必须看到,要达到这些目标,光靠征收遗产税还远远不够。这些年,社会上存在一些“仇富”现象,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对富人征收遗产税,能否减轻“仇富”程度呢?实际上,所谓的“仇富”,不过是仇视社会分配不公,即一些人是靠不正当手段、不公平竞争而“发家致富”的。所以,更重要的应当是减少机会不平等,预防有人发“不义之财”,而不是等他们发横财之后再征税。另外,社会的两极分化现象,并不仅仅体现在财产上。比如近些年,职业发展“代际效应”现象相当突出,年轻人在求职时需要“拼爹”,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时,“官二代”更容易进机关、国企等好单位,让普通民众意见强烈。有些“官二代”从父辈继承的最重要遗产,有时并非是财产而是职业发展机会,这比靠继承遗产导致的富裕更不公平,也更加影响年轻人的心态。如果对这样的现象不能有效抑制,只是对“有钱人”征遗产税,可能会让一些合法致富者感到不公平。

  还有,征收遗产税本身只是“劫富”,并不会自动“济贫”,以实现调节社会公平的功能。按照北师大的报告分析,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我国税收收入超过10万亿元,此项即能收入2000亿元。然而,若果真征收遗产税,这2000亿元能否保证被用到穷人身上去呢?征收遗产税,一定不能只算政府增收的账,而要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制度,确保征收遗产税用到该用的地方。

  从国际惯例看,征收遗产税有现实必要性,但征收遗产税对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促进公平而言,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要更好地调节差距,除采取经济措施外,同时还需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如加快推进财产申报制度、进行福利制度方面的改革等等。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既有效避免贫富悬殊,又不压抑发展活力和创新积极性。显然,从目前现实情况看,开征遗产税,我们的准备还比较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