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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快上马”还是“再等等”

发布时间:2013-3-4 8:31:09 来源:华商报 【字体:

  3月2日,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委托,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举行中期成果发布会。研究称,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

  起征点。(3月3日《京华时报》)

  支持:早征少“坑爹”

  近年来,一些富二代的嚣张跋扈,不仅“坑爹”,更深度撕裂了社会情绪。以遗产税弥合这种断裂与不公,成为主流的声音。其实,遗产税的靴子,始终只是落下来了一只:早在1950年,《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就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及至1994年,新税制改革又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最近的是国务院转批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再度提及“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中国开征遗产税,确实到了箭在弦上的时刻。一者,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4,表示收入差距处于较高水平,越过了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如何“限高”,遗产税始终是个绕不开的思路。二者,眼下结构性减税正热,民生税收该减、高端税负当增。三者,即便从国际实践而言,统计称,对遗产征税国家多是当今最具效率和竞争力、科技领先的国家。

  于穷人而言,过程公平可能比什么都重要。据估计,目前中国不足人口百分之一的富有阶层,占有50%以上的社会财富,这种过度占有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应当用遗产税这种定向调节工具加以引导和遏制。

  当各种“二代”沿袭着父辈的老路挣脱不出预定的轨迹,当各色“拼爹”成为改变人生的重要筹码,起码遗产税能适度调节并矫正一下家庭背景对个体人生的影响。即便退一万步说,高税率的遗产税,也是早征少“坑爹”。 邓海建

  反对:仓促开征结果更坏

  开征遗产税还需要具备制度、技术、文化等方面的条件,如果操之过急,相关条件不具备就开征,不但达不到征收这一税种的目的,还有可能出现诸多负面影响,如富人集中向海外移民、遗产提前过户等。

  在制度方面,由于个人财产登记、申报制度尚不健全,财产评估制度不够完善,遗产数量和价值很难确认,无法保证遗产在征收之前不被分割或转移等。

  如果开征遗产税,显然需要全国人大立法,但目前没有一点立法的动静。还需要税务机关与银行、住建等部门联网,个人所得税全国联网,但相关联网并不健全。

  尤其是要设计出预防个人财产向国外转移的约束制度。《2011年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显示,60%的富人有移民意向或已申请移民,其中东部和南部有移民意向的超过七成。如果不能有效防止财富转移,开征遗产税只会起到“逼”富人移民的坏作用。

  另外,开征遗产税要与宏观税负综合考量。如果是奔着增加税收的目的去的,恐怕公众难以接受,因为我国重复征税现象多,间接税过高,导致宏观税负让人产生“税痛”。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