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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应成为新型城镇化的破题处

发布时间:2013-1-10 6:41:4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字体:

  近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把户籍制度改革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这意味着中国加紧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

  在过去的十年,中国出现了城市化建设的大跃进,尽管有大约2亿农民工进城工作,因为户籍制度的原因,他们不被城市接纳。其中有很小一部分有能力在城市购买住房,但并不能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比如教育、医疗等。这种由户籍制度造成的人的权利的不平等,是社会不公正的主要所在,也是中国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报告称,对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和四川5个省市农民工的调查发现,64%的调查对象认为社会不公平。与此同时,大量新生代农民工不再选择返乡,如果城市不收留他们,其后果是灾难性的。

  中国现有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二元社会的基础,即通过户籍制度减少人的流动,从而异化为身份社会。改革后的市场经济时代,户籍制度被迫松动,农民可以自由进入城市做廉价劳动力,仍不能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

  据悉,此次改革将放松一部分城市的户籍制度以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核心内容是将农民市民化。这对城市管理而言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因为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的主要工作是搞投资,做大GDP,而不是提供公共服务,即使对于城市人口而言,政府的服务也是很难让人满意的,政府的施政理念能否转变是户籍制度改革成功的前提。

  现在,户籍制度改革的首要阻力在于地方政府,因为这需要财政支出不断增加,让公共服务覆盖人群扩大。因此,必须先改革目前的分税制,让地方事权与财权相符合,目前的财税制度是地方政府拒绝改革的理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需要中央全部支付户籍改革的成本,而是要地方政府大幅减少不必要的“三公”开支,精简机构,并减少不必要的建设投资。只有这种财政压力才会推动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户籍制度改革还必须防止地方政府趁机收回农民土地,即以土地(耕地和宅基地)换取城市居民身份。事实上,只要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缴纳个税和社保等,不需要再以交回土地为代价换取城市户口。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必须继续拥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流转权,这是基本的底线。

  这就牵涉到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自愿问题,不能为城市化而逼迫农民进城上楼,甚至借机抢地。如果农民工自愿成为市民,那么他需要履行缴纳社保的责任,并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如果农民工只是进城打工,而不愿留在城市,那就不必缴纳社保医保等,而是执行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

标签:户籍改革应成为新型城镇化的破题处 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改革 农民工 农民市民化 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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