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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不服美法院判决 专家称1.5亿美元赔偿难执

发布时间:2013-3-25 8:18:00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

  日前,华北制药发布公告称,因涉及垄断维C市场,下属子公司河北维尔康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华北制药集团被美国法院判以约1.5亿美元赔偿。这是中国药企首次在美被指触犯反垄断法。

  “这一审判结果很难付诸实施。”有业内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此外,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判决结果并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提起上诉。

  官司持续8年

  公司公告称,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已经对河北维尔康公司做出判决,裁定公司需承担的损失金额为5410万美元,并且依据美国法典,判决河北维尔康公司和华北制药集团连带并个别地获得1.5亿美元。至此,这一历时八年的审判终于有了一个结果。

  在美法院裁定华北制药触犯美国反垄断法之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美法院的审理结果是不公正和不恰当的,商务部将支持中国企业维权。河北维尔康公司也声明其将“继续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们是按照国内的法律办事,不存在垄断美国维C市场价格的问题。”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内的企业也没有联合起来对美国市场的维C价格进行垄断。

  2005年6月1日,美国Ranis等公司向纽约东区联邦法院起诉包括华北制药下属公司在内的中国6家维C生产企业,宣称这些公司涉嫌垄断出口到美国和世界各地的维生素C的数量和价格,触犯美国反垄断法。

  除了河北维尔康公司和华北制药集团之外,其他公司多选择了庭外和解。其中,石药与原告达成和解,支付了2250万美元。江山制药早在2011年5月就已经签署了1050万美元的和解协议。据相关人士透露,东北制药(000597)也已达成和解。

  “庭外和解赔付额远远低于法院审判被罚额度,药企这样做也可以理解。”上述业内人士透露,大部分退出的企业是因为公司在美维C业务占比较高,达成庭外和解的药企多数在美国有资产,如果不选择庭外和解,罚没风险更大。

  对此,华北制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只是在美国销售产品,目前没有固定资产或其他有形资产。”

  判决结果对公司影响不大

  那么,审判结果会不会对华北制药在美业务以及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华北制药维C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市场,目前欧洲还没有垄断一说。”上述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美国市场对公司的影响很小。

  同时,上述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才是初审结果,我们在积极准备上诉,最后的审判结果出来需要在四五年。”

  广证恒生研究员潘天奇向记者表示,维生素C在美垄断案判决罚金难以执行,将成为空头支票。整个案件流程时间冗长,上诉后再审结果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即使退出美国市场,也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太大的影响。”

  潘天奇表示,2012年华北制药主营业务收入预计为140亿元,维生素C业务收入预期7亿元到8亿元,仅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6%左右。美国维生素C市场规模约为1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仅0.7%。

  此外,公司处于产业转型期,公司维生素类营收去年上半年出现下滑,利润率更是下滑13%。“维生素C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小,近年维生素C价格一直低迷,公司出口美国维生素业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一位医药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

  上述公司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如果最终败诉,偿还主体应该是维尔康公司。最终结果还未出来,我们会上诉,反对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