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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煤业料成超日太阳第一大股东

发布时间:2013-1-31 9:36: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字体:

拟购不低于35%股份

超日太阳31日公告,针对青海一家国有企业或收购被超日太阳董事长倪开禄父女质押给信托公司股权的媒体报道,超日太阳向其控股股东倪开禄进行核实。经倪开禄确认,1月15日,倪开禄及其女儿倪娜已与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公司股权的意向书。

承诺向收购方补偿亏损

目前,倪开禄直接持有超日太阳3.15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37.38%;倪娜直接持有超日太阳5495.27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6.51%。根据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倪开禄与倪娜拟将所持共计3.7亿股超日太阳股份中的部分转让给木里煤业。股份转让完成后,木里煤业所持超日太阳股份比例将不低于35%,保证其在超日太阳的第一大股东地位。此次股权转让对价不高于超日太阳2011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44元(除权后)溢价6%,即不高于3.65元。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存在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形。

倪开禄和倪娜承诺,对于超日太阳2012年经营所造成的亏损给予木里煤业补偿,补偿金额参考2012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2011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后)的差额确定,并以倪开禄和倪娜所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予以担保。

公开资料显示,木里煤业于2010年11月16日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资组建。随着业务的发展,青海国投分期出资。截至2012年6月30日,青海国投注册资本金4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243亿元。

2月1日起“戴帽”

公告称,超日太阳股票将于1月31日开市起停牌一天。由于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同时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复牌之日起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超日太阳2月1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超日太阳”变更为“ST超日”。“11超日债”2013年1月31日继续停牌,于2013年2月1日开市起复牌,债券交易保持不变。

因超日太阳2011年度亏损,如果公司2012年度发生亏损,按照《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因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自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1超日债”将被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如果公司债券在付息日2013年3月7日不能按时付息,公司债券交易将被采取临时停牌等措施,相关情形消除后方可予以复牌或深圳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