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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炮轰国资委干预北京银行 称依法选监事长

发布时间:2013-1-16 8:27:00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字体:

  向来语出惊人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这次将炮口指向了北京市国资委。

  事情缘起北京银行监事长更替,任志强认为北京市国资委用行政命令主导了北京银行监事长这一人事变更,违反了上市公司管理规定及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但北京银行今日发布的监事长更替补充公告似又显示流程无懈可击。

  新任命的北京银行监事会主席为强新。强新1954年出生,2010年8月开始担任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今年年初又出任监事长一职。在此之前,强新曾任职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北京银行原监事长史元1949出生,目前任职北京银行旗下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元此前还曾任职北京银行副董事长、副行长。

  北京银行今年年初刚刚完成了监事长的交接班工作,但这一看似普通的人事变更却隐含了股东之间的分歧。

  任志强昨日在微博上说:“令中外所有董事震惊和愤怒的消息是,代表只有不到10%股权的小股东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居然可以给上?公司北京银行下达撤销未到届应改选的现任监事长(保留了监事),并任命不是监事的人员担任监事长的命令文件。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定和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

  任志强说,北京市国资委严重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做法受到董事会和代表众多中外股东利益的股东董事的坚决反对,并准备联名对北京市国资委党委的这种无视法律规定,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表示抗议,如有必要将用法律手段维护股东权益。

  北京市国资委目前为北京银行第二大股东,至今年上半年,持有该行股份比例为8.84%。该行第一大股东为ING,持股比例为13.64%。任志强也是北京银行董事。

  针对任志强的言论,北京银行没有作出针对性的回应。但北京银行今日发布了一则监事长更替的补充公告。公告称,2012年12月27日,该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

  2013年1月8日,该行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史元先生辞去监事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经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强新女士担任本行监事长。”1月10日,北京银行就此在多家媒体做了信息披露。

  据相关规定,监事长应该由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选举产生或解聘,并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也因此有人认为,就流程而言,任志强的指责并无依据。不过,目前不得而知的是,这一看似符合流程的监事长更替过程,是上市公司自身主导的,还是像任志强所言,背后是北京市国资委意图的体现。

  任志强昨日原本打算以长微博的形式详细向外界解释这一事件,但最后又不得不发微博称,“奉直接领导指示,此事不宜公开讨论”,并删除了之前的相关言论。

标签:监事长 银行党委 任志强 国资委 公司章程 公司法 选举 股东权益 命令文件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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