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龙纷争难息 李勤夫称未收到监管函
*ST九龙(600555)的控制权之争并未因监管意见函而平息。
针对上海证监局要求李勤夫方面原董事会配合海航系选出的现董事会移交相关工作一事,原董事会昨日再次表示,不能在仅因股权登记已完成,但未付清A、B转让款的情况下,就违反约定改选董事会。海航方面则再次澄清,确实已经付清了A股和B股的所有股权转让款。
*ST九龙原董事会昨日举行媒体沟通会,原董事长李勤夫并未现身,公司原总经理杨志凌出席会议。原董事会代理律师严义明声明,7月24日上海证监局约谈李勤夫、杨志凌,要求原董事会向海航系选出的新董事会移交相关工作。李、杨当即表示,尽管海航已经登记为股东,但在其付清全部转让款前,按约定,其作为股东行使改选董事会的权力是受限制的。上述谈话未涉及具体移交的时间等操作细节。同时,当天两人未收到上海证监局送达交付的任何信函和文书,亦未被告知会在何时、何地收到何种信函和文书。
*ST九龙昨日公告称,于7月24日收到上海证监局意见函,该函表示海航置业及其关联方已完成在中登公司的股权登记,目前是公司的合法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要求公司原董事会配合做好移交等工作。
海航方面声明,意见函表明监管部门认可海航作为*ST九龙合法在册的股东享有法定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并督促原董事会尽快进行移交工作。海航将按照监管意见函的要求,积极督促公司原董事会尽快完成移交,实现公司平稳过渡,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李勤夫与海航系关于股权纠纷的案件已于去年7月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等待法院一审判决。
严义明表示,双方的股权纠纷案从立案到现在已经过多次庭审。一般诉讼的一审审限是半年,经批准可以延长半年,如今一年的时间马上到了,所以该案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会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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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ST 李勤夫 证监局 海航 董事会 九龙 意见函 判决 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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