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定编130人设七大地区铁路监管局
庞大的铁路王国在铁道部拆分后将如何运转?曾经坚固的铁路堡垒能否真正实现政企分开?随着国家铁路局“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的出台,铁路系统各个部门具体职能逐渐清晰。
昨日,消息人士证实,一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近期下发。
通知显示,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通知明确,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设立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行政监管职能为主
记者所获文件签署日期为3月24日。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要在3月底前完成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的制定印发。
通知称,国家铁路局的职能主要以行政和监管为主。主要包括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实施;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以及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主要职能。
熟悉铁道部拆分方案的人士昨日对本报表示,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铁道部的拆分其实是三种职能的剥离:一部分企业职能剥离出来,成立铁路总公司;一部分综合性管理职能,划给交通运输部;一部分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专门成立副部级的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从文件内容来看,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能符合其定位。
在具体工作开展和机构设置方面,国家铁路局下设综合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督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等七个机构。
其中,科技与法制司负责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承担铁路技术监督工作,推动铁路科技创新,组织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安全监督司负责研究分析铁路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铁路行政执法工作。
运输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监督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服务质量、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铁路运输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正常措施并监督实施;工程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拟订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组织监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招标工作。
“三定方案突出了铁路局的监管和政策职能,主要承担政企分开中‘政’的职能。”上述熟悉方案人士评论称。
剥离“实权”,专注安监
政企不分和高度集权被认为是铁路系统滋生“巨贪”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职能转变要求,新成立的国家铁路局取消了15项职责。其中包括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等审批职能。
还包括取消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批,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印刷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审批,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审批职能。
另外还包括取消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道计算机连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等4项认证核发职能。
此外,通知明确国家铁路局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制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上述熟悉铁道部拆分方案人士认为,铁路局被剥离的15项职能通常被认为是“实权”,这样的剥离有利于铁路局更专注于安全监督和技术监管,有利于铁路安全性的进一步提升。
确定七大地区监管局
原铁道部拆分,人员如何安置一直是敏感问题。两会期间,交通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原铁道部的903名公务员将分流,有些进入中国铁路总公司,有些进入交通运输部或国家铁路局,还有部分人员将进入地区铁路局。
根据记者获得的文件,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此外,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数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名原铁道部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大多数铁道部职工并不担心自己的去向。“无论是去国家铁路局还是铁路总公司,或者到地方,都不会是很坏的选择。”他透露,目前原铁道部的人员分流主要以双向协商为主,预计5月底前正式完成分流。
国家铁路局设立7大监督管理区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可能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区域分公司的范本。上述熟悉拆分方案人士称,地方监管局的设立很可能与如何设立铁路分公司相同,这样更有利于工作开展。对此说法,记者并没有从中国铁路总公司方面得到明确答复。
昨日,消息人士证实,一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近期下发。
通知显示,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通知明确,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设立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行政监管职能为主
记者所获文件签署日期为3月24日。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要在3月底前完成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的制定印发。
通知称,国家铁路局的职能主要以行政和监管为主。主要包括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实施;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以及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主要职能。
熟悉铁道部拆分方案的人士昨日对本报表示,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铁道部的拆分其实是三种职能的剥离:一部分企业职能剥离出来,成立铁路总公司;一部分综合性管理职能,划给交通运输部;一部分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专门成立副部级的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从文件内容来看,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能符合其定位。
在具体工作开展和机构设置方面,国家铁路局下设综合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督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等七个机构。
其中,科技与法制司负责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承担铁路技术监督工作,推动铁路科技创新,组织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安全监督司负责研究分析铁路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铁路行政执法工作。
运输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监督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服务质量、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铁路运输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正常措施并监督实施;工程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拟订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组织监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招标工作。
“三定方案突出了铁路局的监管和政策职能,主要承担政企分开中‘政’的职能。”上述熟悉方案人士评论称。
剥离“实权”,专注安监
政企不分和高度集权被认为是铁路系统滋生“巨贪”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职能转变要求,新成立的国家铁路局取消了15项职责。其中包括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等审批职能。
还包括取消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批,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印刷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审批,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审批职能。
另外还包括取消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道计算机连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等4项认证核发职能。
此外,通知明确国家铁路局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制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上述熟悉铁道部拆分方案人士认为,铁路局被剥离的15项职能通常被认为是“实权”,这样的剥离有利于铁路局更专注于安全监督和技术监管,有利于铁路安全性的进一步提升。
确定七大地区监管局
原铁道部拆分,人员如何安置一直是敏感问题。两会期间,交通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原铁道部的903名公务员将分流,有些进入中国铁路总公司,有些进入交通运输部或国家铁路局,还有部分人员将进入地区铁路局。
根据记者获得的文件,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此外,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数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名原铁道部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大多数铁道部职工并不担心自己的去向。“无论是去国家铁路局还是铁路总公司,或者到地方,都不会是很坏的选择。”他透露,目前原铁道部的人员分流主要以双向协商为主,预计5月底前正式完成分流。
国家铁路局设立7大监督管理区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可能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区域分公司的范本。上述熟悉拆分方案人士称,地方监管局的设立很可能与如何设立铁路分公司相同,这样更有利于工作开展。对此说法,记者并没有从中国铁路总公司方面得到明确答复。
标签: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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