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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2012年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发布时间:2013-4-3 18:22:00 来源:央行网站 【字体:

  为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和政策宣传引导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行情 专区)曾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编写了《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主要介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情况,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进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方面出台的改革措施和扶持政策,取得较好的政策引导和社会宣传效果。近日,《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2)》已正式出版,是对2010年以来农村金融服务和改革最新发展的又一次全面总结。

  在延续以往风格和功能的同时,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今年的报告着重加强了四部分内容的介绍:一是直接融资在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开展涉农业务的情况;三是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使用及协助涉农贷款发放的相应情况;四是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为方便涉农金融机构和研究人员准确了解中央针对农村金融建立的正向激励的政策体系,报告专门将近年来各部门出台的各项具体扶持政策通过列表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梳理。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2(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

  一、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明显增加

  近年来,在多个部门、多项政策的共同支持下,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12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为14.5万亿元,同比增长19.7%,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21.6%,较2007年末增长188.6%,5年间平均年增速为24.4%;农户贷款余额为3.6万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为5.4%,较2007年末增长170.1%,5年间平均年增速为22.3%;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为2.7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为4.1%,较2007年末增长81.1%,5年间平均年增速为13.4%;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为17.6万亿元,同比增长20.7%,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为26.2%,较2007年末增长188.2%,5年间平均年增速为24.3%。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推进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是全面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在多年推动农村金融创新的基础上,人民银行于2011年7月分别印发《关于建立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专项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银办发[2011]147号)和《关于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银发[2011]181号),建立了按季度监测制度,动态、全面掌握各地推进创新工作进展,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全面提高信贷政策对“三农”的导向力。银监会2012年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2]190号)、《关于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2]191号)和《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2]189号),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启动“三大工程”,针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差异大、抵押担保物缺乏等特点,研发新产品,探索新服务。

  各地金融机构结合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点,积极创新“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运用微贷管理等技术,积极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覆盖面;围绕地方支柱行业、特色产业开发产业链信贷产品;创新适合农村客户需要的结算工具等。在担保方式创新上,在法律允许、财产权益归属清晰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加强与保险(行情 专区)机构合作,鼓励以政府资金为主体设立的各类担保机构为涉农业务提供融资担保。在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方面,先后推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构化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创新产品;针对涉农中小企业盈利能力不强、资信评级较低的特点,利用集合授信、打包发行等方式,推进涉农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探索研究涉农资产支持票据等适合涉农企业的新型债务融资工具。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较有影响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包括: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农村特殊群体创业促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涉农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湖南耒阳油茶林权抵押贷款、吉林粮食涉农直补资金担保贷款、陕西订单农业和供应链融资、河南农村金融创新典型示范县建设、湖北咸宁“1+1”金融模式创新都作出了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