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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首次公布“土壤病历”下一步详查方案成形

发布时间:2014-4-19 6:04:00 来源:经济观察报 浏览: 【字体:
    历时九年,饱受质疑和猜测,并被环保部一度回应为“国家秘密”而不能信息公开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4月17日下午,环保部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下称公报)全文。 
    根据公报调查结果显示,通过这次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注:土壤环境背景值是指在没有或很少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情况下,土壤环境中化学元素或化合物的固有含量)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对此,一位环保部人士透露,环保部下一步将会同财政部、国土部和农业部等在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做进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目前已初步形成总体实施方案。不仅如此,该人士还透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目前《土壤环境保护法》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 
    一位参与方案讨论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透露,下一步的详查将会加强土壤采集的密度,以全面掌握全国的土壤污染情况。资金方面,如要达到上述要求,可能至少需要50亿元左右,将远超本次调查的10亿元经费。 
    对于公报,有业内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环保部公开调查结果令人满意,但同时,公报还有诸多信息存在“盲点”,如具体省市的污染情况未予公布,如只有超标率或超标比例,而没有各分类土壤污染的具体数值、数据等信息。 
    对此,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公报之后各省有望单省进行土壤污染情况的公布;另一方面,环保部针对此次调查在1995年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基础上对未规定的指标采用了国外相关标准进行评价,面对当前的污染形势,新的土壤质量标准亟需修订出台。 
    土壤的秘密 
    公报的调查,源自2005年4月,当时环保部和国土部启动了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随后2006年,《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出炉,各地环境监测站开始陆续依此进行土壤调查。 
    然而,根据《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总体方案》本应2008年年内完成的调查却一推再推。按照上述公报的说法,调查从2005年4月开始,至2013年12月。据了解,该调查曾在2010年初步完成,随后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 
    其间,针对该调查的结果的出炉争议和质疑不断。2013年1月30日,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信息,一个月后,环保部以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属于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其信息公开申请。 
    土壤里,到底隐藏了怎样的秘密? 
    根据公报,该次调查为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范围为除香港和澳门外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了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 
    调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所谓点位超标率,是指土壤超标点位的数量占调查点位总数量的比例。 
    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林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0%,主要污染物为砷、镉、六六六和滴滴涕;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4%,主要污染物为镍、镉和砷;未利用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1.4%,主要污染物为镍和镉。 
    污染类型主要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对此,公报认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这次环保部和国土部联合公布的公报,提出的超标率为点位超标,并不能解释为16.1%的土壤面积超标。”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福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也是之前这次调查备受质疑的原因之一,点位的采集密度过大,只能说明土壤存在的问题,不能反映土壤的真实情况。” 
    据了解,这次调查点位的一般采样网格密度为8×8(单位km,下同),林地(原始林除外)、草地为16×16,未利用地为40×40。“这次调查之所以没有给出土壤污染面积的数据,主要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总体点位较疏,以耕地为例,每8km×8km的网格,即6400公顷,也就是9.6万亩布设1个点位,只能从宏观上反映我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因此,本次调查以点位超标率来描述土壤污染状况,给出准确的土壤污染面积的数据有较大困难。”上述环保部人士表示,“另一方面,本次土壤调查属于初步调查,具有概查的性质,目的是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态势。” 
    将详查 
    对此,上述环保部人士透露,环保部下一步将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期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初步形成总体实施方案。 
    一位参与方案讨论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透露,下一步的详查将会加强土壤采集的密度,以全面掌握全国的土壤污染情况。资金方面,如要达到上述要求,可能至少需要50亿元左右,将远超本次调查的10亿元经费。 
    “环保部这次公开调查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土壤污染研究人士表示,“但仍有一些信息应加以补充,比如各个省(市)的具体污染情况如何,比如超标率背后的具体的超标数值等基础数据是否应该予以公布?” 
    对此,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公报之后各省有望单省进行土壤污染情况的公布,届时污染的调查结果将变得丰富。 
    超标率的具体数据方面,据了解,该次调查将土壤污染程度分为了5级,污染物含量未超过评价标准的,为无污染;在1倍至2倍之间的,为轻微污染;2倍至3倍之间的,为轻度污染;3倍至5倍之间的,为中度污染;5倍以上的,为重度污染。 
    “不仅是基础的污染数据,这其中还有一个标准的问题,”上述研究人士表示,“此次调查采用的是1995年发布、1996年施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很多污染物如锰、钴、多环芳烃等在上述标准未有规定。” 
    据上述环保部人士表示,本次调查的评价标准取值原则上采用现行1995年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上述标准未规定的指标,主要采用国外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面对当前土壤污染的新情况,环保部门应尽快完善现行标准,应该说,新的质量标准亟需修订出台。”上述接近环保部的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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