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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体制改革加速欲破“小企业大市场”困局

发布时间:2013-12-26 5:27: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 【字体:


  国办昨日发文强调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以种子企业为主体,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和生物技术迅猛发展,国际市场上农作物种业竞争异常激烈。在“十二五”规划中,中央政府明确提出要“做大做强现代种业”。

  不过,自2000年中国种业进入市场,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品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种业发展的整体水平较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较大。

  2010年农业部出台整顿措施之前,我国种子企业有8700多家。北京华耐种子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周义峰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之前中国种业企业呈现多、小、散、弱等弊端,并且进入门槛比较低。这使得种子市场乱象横生,出现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等现象,直接导致行业无法整合资源。

  随后,农业部对全国 “两杂”种子企业逐一清理整顿,2011年扩大清查范围至全部持证种子企业。经过近3年的清理,全国种子企业由87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6900多家。

  此次文件规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确定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2015年底前实现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

  周义峰说,出于培育职业化育种的需要,部委才决定进行科研院所与下属经营公司脱钩。所谓的职业化,就是依靠育种获得收益。但在科研机构,造成精力和资源的分散,成果不能有效转化。

  文件还强调,为合理调整科研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国家财政科研经费加大用于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对于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的商业化育种将减少投入。

  在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的同时,商业化育种应该并举。文件鼓励种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股份制研发机构;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

  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在其中唱主角,我国种子行业将改变“小企业大市场”的困局。

  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仇焕广表示,推动科研机构与种子企业之间的合作,将使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育繁推一体化”。让企业积极参与商业化育种,从而加快提升企业科研育种能力。

  “如果部委有目的地对国内的种子公司扶持,整合科研、人才、优势,出现大型的种业航母也是有可能的。”周义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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