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设民营专项资金
出台33条举措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本报成都讯(记者韩清华 实习生蒋玉琦) 8月28日,成都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成都市经信委巡视员李忠仆告诉记者,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成都市民营经济发展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的机遇。
该《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了33条具体扶持民企发展的措施。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扩大投资领域、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务服务、加大财税扶持、加强融资服务、鼓励创业兴业、支持拓展市场、支持做优做强和引导规范发展十个方面。
根据工作目标,成都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2个百分点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以上,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65%以上。在优化创业环境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企业登记住所、企业名称登记和企业集团登记等条件,力争在2016年建成全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在财政扶持方面,成都市财政率先在全省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成都市财政就安排了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成都也是全国少有设立专项资金的省市之一。《意见》同时要求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向民营企业倾斜,2013年,市本级支持资金总额要达10亿元以上。
发送好友:http://finance.sixwl.com/shishiyaowen/125279.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
上一篇:北京八项措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下一篇:大连营改增效果明显
·铜价继续回撤2013.09.02
·郭思治港股呈升后调整形态 或进一步试低位2013.09.02
·概念股退潮 谁能撑起A股一片天2013.09.02
·两利空PK一利好 九月紧盯两大主线2013.09.02
·个股分化 剧烈震荡暗藏重磅良机2013.09.02
·重新解读世界500强的中国意义201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