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时事要闻 >> 浏览文章

从五个维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发布时间:2013-8-8 8:39: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经济制度讲,其基本“特色”就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跟市场经济相“结合”,其核心本质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中国在改革探索中找到这个“结合点”和“结合”方法,即国企改革,关键是“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把国企改革成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微观经济基础”。 “政企分开”的要点,是把作为政治实体的国家(各级政府)跟作为经济实体的国家在体制上分开,政府只供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从事经营性国企的经营;要重塑“国资委”,负责统辖经营性国企,同时成立国家资源委员会,二者受“人大”委托作为国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的体制载体,实现公有制跟市场经济的“结合”。
  大势观察
  黄范章
  一、“特”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国特色究竟“特”在哪里?我认为,其基本“特色”就在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种“结合”乃是史无前例的制度创新,无疑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基本、最本质的“特色”。
  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主体的公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关键在于能否把国企改革成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公有制基础上塑造市场经济须臾不可缺的“微观经济基础”;同时,还在于“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是改革国企、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唯一可行的道路。
  二、拥有一批经营性竞争性国有企业,应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既不是像计划经济那样由国有企业一统天下,也不像西方市场经济那样由私人企业一统经营性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但要实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 “结合”,必须从改革国有企业为“突破口”,为此,有必要分清、分开两类不同性质、职能、营运原则的国有企业。
  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有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可以通过采购、招标甚至BOT方法吸收私人企业或外企参与,而由这类国企向公众提供作为公共消费,但只能作为非赢利性、公益性甚至福利性经营。这类国企应是各级政府所有制企业,谈不上“政企分开”。国外经验表明,这类企业大多数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管辖,当然这个财政是受到议会和政府部门严格监督的公共财政。
  二是属于经营性、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两类性质、职能、营运原则完全不同的国企,前者履行的是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后者履行的则是作为经济实体国家所要求的资本经营职能。我过去把前者称之财政账户项目类国企,把后者称之为资本账户项目类国企。对上述两类不同的国有企业,我们应在理论、认识上加以分清,在实践上应分属不同的管辖体系,分开管理以贯彻“政企分开”原则。
  问题是,经营性国企要贯彻 “政企分开”原则,就必须从政府所有制中解脱出来。要重塑国资委,将它定性定位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委员会,独立于政府之外直属各级“人大”,作为国有经济实体的体制载体。新型国资委只对各级“人大”负责,这样一来,凡属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非赢利、福利性、政策性国企为各级政府所有、靠政府财政支持;凡属经营性竞争性国企均属各级“人大”授权的“国资委”所有,靠自主经营,摆脱“政府所有制”的羁绊。
  三、建立国家资源委员会——政府不再掌管、支配、经营性国有自然资源
  目前,政府所有制还覆盖另一大经济领域,即自然资源虽为国家所有,实则也归政府所有(中央和地方)。例如,土地问题,《宪法》规定,城镇土地为国家所有(即政府所有),农村地方为集体所有。然而,集体所有的“产权”十分脆弱,地方政府很容易以“征购”名义侵占。一些地方政府便凭借权力,在城镇搞“拆迁”(甚至暴力拆迁)及农村搞土地“征购”(低价征购),政府垄断了土地的供给、审批、定价,收取巨额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相关税费,作为自身财政取代的重要财源。更严重的是,政府多有短期行为,土地批租一般为30年、50年或70年,许多现任政府总想在自己任期把经济搞上去,便把今后几十年要用的土地尽多尽早地批租出去,换来巨额资金,形成投资热、开发区热、城镇扩建热,不仅短期造成经济过热,长期造成水土流失、资源与环境遭到破坏、窒息今后经济可持续发展。这就是“土地财政”造成的流弊,是政府垄断土地资源的产物,也是自然资源开发、经营中“政企不分”的产物。为此,必须从体制上把政府从自然资源所有者的地位(宝座)上摘除出来。
  需要强调的是,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一样,属于公共开发、利用、经营的自然财富,应属于作为经济实体的国家所掌管。所以我建议国家应在各级建立国家资源 (包括土地)委员会,由各级“人大”授权作为国有资源的所有者载体,受各级“人大”管辖,对各级“人大”负责,接受本地政府监督。这样,可以彻底破解“土地财政”及国有资源的政府所有制,使政府不得持有或插手土地及任何自然资源的开发与经营,使作为国家政治实体的政府可全力铸造成 “公共服务性”政府。
  四、政府“瘦身”、公有制主体、政府垄断
  有人担心,一旦政府“瘦身”,不能直接掌管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源,会使国有企业失去“国有”或“公有制”的社会经济属性,特别是会危及公有制主体地位。我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宪法》规定,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国务院是由“人大”授权和任命的,代表国家履行政治实体的职能,同样,全国“人大”有权(或通过修订宪法)设立新型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 (经营性实业资产、经营性金融资产)及国有经营性资源管理委员会,授权他们作为国家代理人掌有国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尽管他们已独立于政府之外,却是国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的所有者或出资人,国有经营性企业的国有属性和公有制属性丝毫未变。
  同时,还有人借口“事关国计民生”,把一些主要经营性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以确保公有制主导地位为由,实则把他们变成国有企业垄断行业和领域,由于政企尚未完全分离,实际也由政府垄断。我们应坚定不移地发展公有制经济,也应坚定不移地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应该借口“事关国家经济命脉”而把一些重要经营性竞争性行业,变成由国有企业或政府直接“垄断”。
  需要指出的是,“反垄断”既要坚决,也须冷静对待。我们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国企和民企)“做大做强”,但决不简单拼凑。要“做大做强”须要有技术开发、专利品牌、科学管理、合理经营作后盾;而企业(国有和民企)做大做强,难免带有一定垄断性。我们不能因为反垄断而害怕企业做大做强,央企不应担心地方国企做大做强而威胁自己,国企也不该害怕民企做大做强而威胁自己。特别是,当今许多国家对我国国企“走出去”心存疑虑与戒心,我们应该支持有实力的私人资本集团公司 “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我们要反对的垄断,是经营性竞争性行业或领域内不该由政府或国企实施的“垄断”,要为经营性企业(国企或民企)维护其应有的活动空间。
  还应看到,即使在极少数属于国家经济命脉而必须由政府或国企垄断行业中,垄断也可与竞争相结合。以石油为例,这一重要战略资源,在世界许多国家都是由大型企业集团或政府垄断控制的,但不是由一家而由少数几家大型石油集团公司所垄断,它们之间也进行竞争,即所谓“寡头竞争”。不过,应看到目前国际石油市场上许多国家都通过并购和重组,组成几个特大型石油企业集团驰骋于国际市场,我们也应推出几个特大型石油企业集团 (国有或私人或公私合营)来应对。总之,对待垄断问题,我们应持理智态度。
  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都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因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在短短数十年内走完发达国家经历二三百年市场经济发展进程,没有“政府主导”难以想象。但我们所要求的“政府主导”,是国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完全摆脱政府所有制的“政府主导”,是政府实现“瘦身”的政府主导,这里出现的是“小政府、大市场”的新局面,但小政府,决非弱政府。问题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行至今,政企“似分尚未分”,症结在于政府未能忍痛“瘦身”,唯一出路是把改革推进到底;若半途而滞,将为权钱交易、贪腐丛生提供“温床”,甚至堕入权贵市场经济(新型官僚资本主义)的深渊。过去30年改革与发展依靠“政府主导”,今后改革进入深水区,更需顶层设计、顶层规划。
  五、排除阻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上述关于重塑国资委和建立国家资源委员会的建议,归根到底,就是彻底贯彻“政企分开”,把经营性国企塑造成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微观经济基础”,把公有制跟市场经济“结合”为一体。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都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主导是亚洲新兴经济体发展所共有的特点),但我曾著文阐明“政府主导”有一定界限。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主导性主要表现在前瞻性、战略性、规划性、指导性和服务性上,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决不从事国有资产或国家资源的经营,把一切经营性活动全部交给各地 “人大”所辖的新国资委和国家资源委员会,我过去在文章中把这称之为政府“瘦身”。有学者不持乐观态度,认为要政府忍痛割爱,无异于“与虎谋皮”。但我不如此悲观。党的十八大已一再指出我国要坚持 “改革开放”,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诚然,要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光靠经济改革是不够的,还须要一套改革相配套,如政府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等等。经济的深化改革,必须要有上述各方面的改革为之开道。
  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定会遇到许多障碍与阻力。最大阻力将来自既得利益集团。我们整治贪腐,不应满足于搞一个或几个大案,我们必须从体制源头上下手,彻底贯彻“政企分开”,彻底实现政府“瘦身”,努力建成一个公平、公正、法治、人民小康、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世界的东方地平线上冉冉升起。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发送好友:http://finance.sixwl.com/shishiyaowen/121190.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