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划定新标准 中小城市磁力或增强
城之眼
本期嘉宾
肖金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史育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冯长春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
张可云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
本报记者 郭顺姬见习记者 陈婧
日前有媒体报道,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 《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
报道中援引发改委相关人士的介绍称,此次标准的变化体现在人口方面:与90年代的城市划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认定从20万以下提升至50万以下,中等城市认定从之前的20万至50万上升至50万至100万,大城市从之前50万至100万上升至100万至500万。此外,对超过500万人的城市认定为特大城市。同时,上述人士指出,此次城市规模划定标准与之前不同的是,不仅增加对特大城市认定,而且对城市规模认定过程中不再拘泥于城市等级限制,真正依靠市场配置,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
新标准或增强中小城市磁力
此次重提城市规模标准划定有何意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给出了各自的看法。
“过去的标准我们已经废止,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标准不是权威发布的,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这次出台新标准有必要,但也要注意,如果真正出台后只是单纯地给出划定大、中、小城市的标准,没有配套的规划,那就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这种工作不用政府去做,第三方协会组织就可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肖金成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如果新划定标准真的如消息透露的那样,好处在于,一方面会促使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自身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中小城市增强人口集聚能力,这样一来,辐射力随之增强,带动作用就会强。再者还会有一个‘反磁力’作用,可以把大城市的一些人口往外送,从而改善大城市的城市病,比如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等问题。现在大城市是磁力中心,如果小城市、中等城市有吸引力,就会把这些人吸引过去。”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冯长春告诉本报记者。
“有城无市”应改变
肖金成表示,过去对城市规模认定都是以人口为基础,如果下一步考虑依靠市场配置,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还需设计具体参数,而且这些方面量化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对此,冯长春建议,对于此次新标准的设定,国家层面应从城市的带动作用、土地范围、市场导向等方面进行考虑。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日前在《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未来城镇化发展的核心是人口的城镇化,要增强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对人口集聚的支撑作用,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这个字的含义具有中国特色。一方面,指一个区域的城市化地区;另一方面,又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区的管辖范围。如果标准有所变化也是提醒地方政府调整城市化建设的思路,即不能在人口快速城市化的同时,相关的制度改革、社会保障等软件建设缓慢,导致‘有城无市’。”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张可云对本报记者说。
“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中国的人口密度、各地的城市发展条件不同,应该考虑在不同类型区域设定不同的城市等级标准。不然,提高规模标准对落后地区有不利影响。例如,按所谓的新标准,西藏只有一个城市。”张可云说。
“撤县设市”的猜想
2013年3月28日,云南弥勒“撤县设市”仪式举行,实现了从县到市的转变。当时引发了舆论对“撤县设市”闸门放开的猜想。此次城市划分标准重设的消息一出,也引发了同样的猜想:是否中国1.9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变成“市”?
张可云认为,如果只是一个人口在50万—100万的城市,过去被称为大城市,现在被称为中等城市,只表明主观称呼发生了变化。城市等级标准与设市标准不是一回事,改变等级标准不一定会影响“撤镇设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史育龙也肯定了这种判断,并表示,“现在的小城镇只要经济发展水平、人口集聚规模、基础设施水平、产业发展条件达到一定标准,就应该批准设市。”
史育龙认为,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有一大批县改成县级市,“县改市”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不达标、不合格的情况,因此后来 “撤县设市”暂停了。“现在的矛盾是,这十几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提高了十几个百分点,又增加了几亿城市人口,但已经达到城市发展水平的很多镇没有被赋予城市发展的功能和权限,应该有一个新的标准让达标的县及时改为市。”史育龙说。
本期嘉宾
肖金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史育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冯长春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
张可云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
本报记者 郭顺姬见习记者 陈婧
日前有媒体报道,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 《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
报道中援引发改委相关人士的介绍称,此次标准的变化体现在人口方面:与90年代的城市划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认定从20万以下提升至50万以下,中等城市认定从之前的20万至50万上升至50万至100万,大城市从之前50万至100万上升至100万至500万。此外,对超过500万人的城市认定为特大城市。同时,上述人士指出,此次城市规模划定标准与之前不同的是,不仅增加对特大城市认定,而且对城市规模认定过程中不再拘泥于城市等级限制,真正依靠市场配置,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
新标准或增强中小城市磁力
此次重提城市规模标准划定有何意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给出了各自的看法。
“过去的标准我们已经废止,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标准不是权威发布的,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这次出台新标准有必要,但也要注意,如果真正出台后只是单纯地给出划定大、中、小城市的标准,没有配套的规划,那就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这种工作不用政府去做,第三方协会组织就可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肖金成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如果新划定标准真的如消息透露的那样,好处在于,一方面会促使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自身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中小城市增强人口集聚能力,这样一来,辐射力随之增强,带动作用就会强。再者还会有一个‘反磁力’作用,可以把大城市的一些人口往外送,从而改善大城市的城市病,比如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等问题。现在大城市是磁力中心,如果小城市、中等城市有吸引力,就会把这些人吸引过去。”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冯长春告诉本报记者。
“有城无市”应改变
肖金成表示,过去对城市规模认定都是以人口为基础,如果下一步考虑依靠市场配置,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还需设计具体参数,而且这些方面量化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对此,冯长春建议,对于此次新标准的设定,国家层面应从城市的带动作用、土地范围、市场导向等方面进行考虑。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日前在《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未来城镇化发展的核心是人口的城镇化,要增强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对人口集聚的支撑作用,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这个字的含义具有中国特色。一方面,指一个区域的城市化地区;另一方面,又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区的管辖范围。如果标准有所变化也是提醒地方政府调整城市化建设的思路,即不能在人口快速城市化的同时,相关的制度改革、社会保障等软件建设缓慢,导致‘有城无市’。”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张可云对本报记者说。
“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中国的人口密度、各地的城市发展条件不同,应该考虑在不同类型区域设定不同的城市等级标准。不然,提高规模标准对落后地区有不利影响。例如,按所谓的新标准,西藏只有一个城市。”张可云说。
“撤县设市”的猜想
2013年3月28日,云南弥勒“撤县设市”仪式举行,实现了从县到市的转变。当时引发了舆论对“撤县设市”闸门放开的猜想。此次城市划分标准重设的消息一出,也引发了同样的猜想:是否中国1.9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变成“市”?
张可云认为,如果只是一个人口在50万—100万的城市,过去被称为大城市,现在被称为中等城市,只表明主观称呼发生了变化。城市等级标准与设市标准不是一回事,改变等级标准不一定会影响“撤镇设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史育龙也肯定了这种判断,并表示,“现在的小城镇只要经济发展水平、人口集聚规模、基础设施水平、产业发展条件达到一定标准,就应该批准设市。”
史育龙认为,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有一大批县改成县级市,“县改市”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不达标、不合格的情况,因此后来 “撤县设市”暂停了。“现在的矛盾是,这十几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提高了十几个百分点,又增加了几亿城市人口,但已经达到城市发展水平的很多镇没有被赋予城市发展的功能和权限,应该有一个新的标准让达标的县及时改为市。”史育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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