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实施师德档案制度
【深圳商报讯】(记者 邓小群)昨天,我市公布了《深圳中小学师德档案制度》(征求意见稿),今后教师凡有对学生有诸如性骚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的,都将被“一票否决”,或上师德失范“灰名单”和“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教师,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将对其调离教师岗位或予以解聘。
昨天下午,我市举行教育系统加强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约1500人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戴北方、市政府副市长吴以环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公布了《深圳中小学师德档案制度》(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深圳市中小学师德档案制度》(征求意见稿),是结合深圳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的,该档案将作为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要记载,也将是教师专业评价的重要依据。
核心内容为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只要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将定为不合格:
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公共道德有严重失范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行为,造成学生重大精神损害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精神和身体伤害的;对学生有性骚扰等不良行为的;在保护学生安全上玩忽职守的;利用招生、推荐就业,过年过节等机会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违反“有偿家教五不准”规定情节严重的;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用的;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在申报职称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生活作风严重腐化的;其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教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以上行为如有认定,均载入重大师德失范行为事项登记表。
同时,深圳将建立师德失范“灰名单”和“黑名单”。列入“灰名单”的教师,学校将对其进行重点警示、帮扶,帮助教师改正错误及提高教师的水平;对列入“黑名单”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将其调离教师岗位或予以解聘。
未来深圳每年一次的师德档案,将由老师自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教师互评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前置进行,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等级。
在昨天的会议上,市委副书记戴北方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市教育事业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全市教育系统加强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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