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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挪500万社保金开宾馆发廊等

发布时间:2013-4-23 13:25:25 来源:南方都市报 【字体:

近日有奥一网友爆料称,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开公司。昨日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开发布会证实,网友提到的宾馆和发廊等公司该局占有七成股份。社保局于1995年成立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时,确实由社保基金注资500万元。该局称1996年国家叫停后,已将注册资金本息归还基金。

而南都记者在发布会后查询到,早在1993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就有明文规定,其中第22条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为何在劳动部明文禁止两年后深圳社保局还用社保基金成立公司?该局称各个地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而作处理,并强调国家全面叫停是在1996年,“应否追究当时当事人的责任我们无法回答。”

用社保金成立有限公司

4月17日,网友“iddex”在深圳论坛上发文称,深圳市社保局在1995年11月成立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后陆续成立了宾馆、发廊、停车场、商务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等6个分支机构,该网友称国家明文规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办企业,并质疑“国有资产是否有严重流失?这是不是深圳社保局的小金库?”

南都记者通过工商注册信息查到,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晓杰,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资350万元,另一股东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出资150万元。

另外,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有6家“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分别包括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海天综合大厦停车场、商务中心、八卦岭商务中心、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中心等,这6家分公司现有的法人代表均是陈晓杰。海宸美容美发廊1996年9月成立时法人代表为龚某,2002年变更为陈某练,2008年变更为陈晓杰。海宸宾馆的法人代表同样在几次更改后2008年变更为陈晓杰。社保局证实以前的法人代表为社保局员工,而陈晓杰不是社保局员工。

随后有媒体披露了此事,涉事的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称: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995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深圳市社保局、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海天综合大厦停车场、商务中心等系深圳市社保物业公司分支机构。但对公司出资是否来自社保基金,公司称“属于政府政策层面”未作回答。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被曝光的宾馆和发廊,发现其均正常营业。海宸美容美发廊门口的价目表上显示,儿童剪发20元,单剪30元,洗剪吹40元,头发护理100元起。有媒体报道工作人员称海宸宾馆此前就叫“社保宾馆”,前台处放置的宣传单和名片的名字还没来得及改。而昨日宾馆前台已无法看到宣传资料,宾馆服务员也对相关情况避而不谈。

社保局承认500万来自社保基金

昨日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事,该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社保物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确实是从基金中支付,并解释国家1996年才统一规定社保基金不能用于开办企业,因此动用社保基金办企业当时是允许的。

据介绍,根据1983年开始实行的《深圳市实行社会劳动保险暂行规定》,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从社保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日常经费开支。1994年,原社保局以社保基金出资,与原深圳市海天出版社融资兴建海天综合大厦。

“当时,该大厦既是基金资产,同时也是市社保局机关所在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设于该大厦,该系统与全市医疗系统关联,承载着大量的数据传送,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服务,如因停电等影响该系统运行,将造成全市参保人无法看病就医、退休人员待遇无法审核发放等重大后果。”黄险峰介绍,为保障大厦安全运行,经两家业主协商,由原社保局负责组建大厦管理处。因此,原社保局于1995年11月注册成立社保物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是从基金中支付的。

社保局称,上世纪90年代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停止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已经投资运营的项目需清理回收。因此原社保局已于1996年1月将500万元注册资金及4.08万元利息归还基金,另从社保基金以外的经费中拨入资金和资产保障社保物业公司的正常运作。而事实上,黄险峰也承认,“社保基金以外的经费”实际上也直接从社保基金中提取,直到1998年社保局的经费才由财政拨款。

然而,南都记者在发布会后查询到,早在1993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就有明文规定,其中第22条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种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

对此深圳市社保局称各个地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而作处理,并强调国家全面叫停是在1996年,“应否追究当时当事人的责任我们无法回答。”

深圳社保局解释,海宸美容美发廊是市社保局持股的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的分支机构。据介绍,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995年11月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现由市社保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分别持股70%、30%。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社会保险业务咨询、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上门维护与劳务派遣。该公司设立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海天综合大厦停车场、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八卦岭商务中心共6个分支机构。

社保物业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及自身经营服务,物业服务项目包括海天综合大厦、公明社保大楼、宇丰工业城。其中,经营服务包括海宸宾馆、海宸美容美发廊等,同时还包括社保辅助服务,即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以及12333电话咨询服务。截至2012年,该物业公司平均在岗员工334人,其中物业及经营服务方面91人,社保辅助服务方面243人。

对于网络之一社保局是否存在小金库的情况,社保局称公司的钱都是长期定存在公司账户的,社保局不会也不敢挪用或参与分红,如果剥离也会上交财政。该局称公务活动确需住用该公司宾馆,均按门市价格(淡旺季不等)5-7折支付住宿费用。该局工会会员在宾馆配套发廊理发,是按照该公司内部员工价格标准,按每票10-15元价格购买,在工会费福利费中支付,不存在免费享受该发廊服务的情形。

未剥离是因为资产难定性?

据了解,深圳类似社保物业公司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往往已和相关单位脱钩。而社保物业公司至今仍未与社保局脱钩。2006年2月15日,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改革总体工作方案》,社保物业公司已纳入剥离范围。社保局称由于其资产性质难以定性,迟迟不能实现剥离。

对于社保物业公司的盈利情况,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称,社保基金在外投资几乎百分之百都已收回,而且若干倍地赚回来了。

社保物业公司为何迟迟未剥离,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曾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据其透露深圳曾有三次大的剥离动作,前两次都在社保物业公司成立前,最近的一次是在2006年。当时的政策是,定性不清楚先放下来,社保物业公司资产由于难以定性就一直放了下来。

说法

社保局解释: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1995年成立,由社保基金注资500万元。1996年国家叫停相关行为后,已将注册资金本息归还基金。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早在1993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中就有明文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

社保局回应:各个地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而作处理,国家全面叫停是在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