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年报审核突出分行业监管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记者最新获悉,上交所对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集中审核工作基本结束。在年初正式实施的分行业监管的背景下,今年年报事后审核呈现出一个重要变化:突出分行业监管维度,重点关注行业经营信息,并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回应和披露力度。另据悉,上交所近期将完成房地产、煤炭、零售、电力、医药、汽车等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修改草案,向市场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实施。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完成500余家公司的年报审核工作,占沪市1041家公司的近一半。其中,对130多家公司发出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同时要求公司披露函件问询内容,目前已有90%的公司按期公告了相关回函。据统计,共提出各类有针对性问题近3000项,涉及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特点、财务信息要素、规范运作情况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导向性。 据了解,上交所在本次年报分行业审核中,主动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将所内监管人员与行业研究专家主动对接,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例如,选取零售、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的若干家公司作为试点,请券商行业研究员共同参与年报事后审核工作。 二是将财务信息与行业非财务信息审核有机结合,系统梳理不同行业经营活动的个性问题,纳入年报重点审核问询清单,改变以往年报中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内容泛泛而谈的情况。 三是处理好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的关系,既督促公司严格履行年报准则的披露义务,又允许公司对照自愿性披露要求,适用“不披露即解释”原则,向市场投资者充分说明未披露特定行业经营数据的原因。 四是在年报审核过程中,统筹考虑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工作。要求监管人员及时提炼总结行业共性特点与普遍问题,为制订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提供素材。在此基础上,上交所近期将完成房地产、煤炭、零售、电力、医药、汽车等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修改制定草案,向市场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实施。 另外,上交所在做好年报集中审核的同时,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切实贯彻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加大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力度。据统计,今年1至5月,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发出监管问询函、监管工作函等各类监管函件337份,同比增加17%。 以5月份为例,上交所就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上市公司高送转、市场传闻澄清、更名、公司控制权之争等问题,及时采取监管问询、监管关注、口头警告、督促规范运作等监管措施达50余次,并对14家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了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流程,后续将按照纪律处分程序予以处理,极大地提升自律监管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有力保障市场规范运行和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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