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委托第三方查央企境外“家底”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7日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将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方式检查央企境外“家底”。
这则题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5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显示,此番采购服务招标项目分为7个包,其中,4个包为集中重点检查项目,3个包为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
根据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或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记录,投标人至少具有200名注册会计师或者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等条件。
为突出独立性,公告对投标人与被检查涉及企业的关系作出要求。公开说,投标人须满足在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没有承担过所投包中涉及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清产核资业务或国务院国资委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参加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在2012年-2014年间没有承担过所投包中涉及企业的境外子企业(项目)审计业务。
据记者了解,截至2013年底,110多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其中境外资产总额超过4.3万亿元。
(据新华社)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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