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经济学家 >> 浏览文章

财经媒体人怎样炒股

发布时间:2013-5-17 9:58:17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央视财经频道日前邀请十多家媒体记者举行了一场类似于座谈会的专访活动,几位经常在电视荧屏上露面的主持人共同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其中一位名叫李雨霏的女主持人介绍了自己在炒股上的痛苦经历。

她说,在许多人看来,自己主持着《交易时间》和《市场分析室》两档专业财经类节目,或许能方便地获得一些诸如内幕消息的股市信息,炒股时肯定稳赚不赔。但事实证明,她也有炒股严重被套的遭遇,甚至连嫁妆钱都输掉了。因此,她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投资者,不能听信所谓的“消息”,不能盲目买股。

李雨霏讲述的炒股经历,证明了一个已经反复被证明的道理:在股市当中不存在老师。李雨霏和她的同事天天在电视节目上教人炒股,节目组聘请的一些专家也经常向观众传经送宝,但是,轮到他们自己炒股,却并没有胜算的把握,甚至也会犯一些被他们在荧屏上嘲讽过的低级错误。但是,也许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许多人不愿意讲述自己的失败的,相比之下,李雨霏能够自曝其短,这种坦诚的态度倒有点可爱。

但是,李雨霏的讲述却引出了另一个问题:电视台财经频道的主持人,以及其他所有财经媒体的记者、编辑等媒体人,是不是可以炒股?或者说他们炒股应该受到什么限制?这些问题是有必要进行认真探讨的。

职业特性决定了财经媒体人很容易利用工作之便事先得知股市上的有关消息,宏观一点的可以是政府部门的某种决策(股市上称为系统消息),微观一点的可以是某个上市公司的动向(股市上称为非系统消息)。如果他们炒股,或者在炒股中不受任何限制,那么他们就可以先于市场上的投资者,采取买进或者卖出的举动,从而构成内幕交易。像央视这样一个媒体,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在获取内幕信息上有更便利的条件,因此更容易产生内幕交易的嫌疑。尽管李雨霏说她炒股输了,但是内幕交易并不以输赢作为判断标准,事实上中国证监会以往处理的内幕交易案例中,也有当事人出现亏损的,对他们仍有罚款处理。

我这样说,倒不是认为李雨霏一定从事了内幕交易,在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毕竟还有很长的距离。但是,从李雨霏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在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和其他人员炒股是不受什么约束的。这也许不能责怪央视财经频道。事实上我国几乎所有财经媒体人的炒股,都是完全公开的,在一些媒体甚至受到领导的鼓励。有的财经媒体的领导面对刚入行的青年记者,不是先跟他们讲作为一个财经记者必须忌讳的事情,而是要他们买股票。领导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财经记者不炒股,做不好财经报道。这当然是一种诡辩,按照这种逻辑,作家写犯罪小说就必须先做犯罪分子了。

财经媒体人若从事内幕交易,其危害性并不亚于证券从业人员的内幕交易。由于他们把持着财经媒体的传播渠道,因此可以很方便地将财经信息的传播与自己的炒股结合起来,利用新闻报道的合法途径为自己炒股服务,比如按自己手头的持股来判断一条新闻的价值,夸大所谓的利好新闻,缩小甚至隐瞒不利于自己炒作的利空新闻,等等。财经媒体的记者、编辑和主持人,利用自己的工作条件为自己炒股制造舆论空间,这种作用甚至是证券从业人员所不能及的。

财经媒体人不得参与炒股,在很多国家都有专门规定,这是为了保证市场舆论的公正性,防止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在我国,财经媒体人是否可以炒股,并无专门的规定。其实,按照今天的市场状况,炒股已经不是一个十拿十稳的行当,即使掌握了内幕信息,照样很容易输得很惨。但是,财经媒体人炒股仍需有一定的规范,这不仅是为了防范内幕交易,更重要的是让财经媒体守住职业伦理的底线,让财经媒体人能公正无偏地从事财经报道,使财经信息不致因为掺杂了传播者的私利而出现扭曲。因此,对于财经媒体人的炒股活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管制度。

彻底关死财经媒体人炒股的大门也许有点不近人情。可行的方法是,有关部门应该为财经媒体人建立起炒股报备制度,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且备案,让他们的这种活动处在阳光之下。比如,将他们日常的买卖股票行为与他们的职务行为挂起钩来,他们买的股票是不是与其采访条线上的企业重合?他们买卖某一股票与其从事的报道在时间点上是否产生符合内幕交易的情况?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市场监管自然应该跟进。我相信,在这样一种制度建立起来以后,我国的财经媒体一定会比现在更受读者的欢迎,至少,李雨霏和她的同事们所主持的央视财经频道能够更具有公信力。

 

(中国青年报,2013年5月17日)

 


发送好友:http://www.sixwl.com/jingjixuejia/91277.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