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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国五条”吓唬爹娘当活雷锋

发布时间:2013-3-7 22:46:24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五条’刚刚出台,要先看看市场的反应再说。”市场反应当然猛烈,广州二手房交易网签量暴增,同样情况也出现在深圳、惠州。20%的个税没有吓得房东降价,只吓得买主赶紧掏钱,这是合乎市场逻辑的反应。有人说是中介兴风作浪,那太小看交易双方的智力了。交易人均收入数十倍的资产,绝对比在镜头前夸夸其谈更理性,但人也是有感情的,“国五条”带出一些不太理性的现象。

 

为“控制房价”而制定“国五条”,它的理论根据大约是这样:卖家会心疼那20%的所得税,变得更舍不得卖房,买家会因为20%的所得税变得买不起房,交易减少了,价格便凝固了。总之,政策制定者相信人是自私的。如果相信人是无私的,以多纳税为荣,继续踊跃参与房产买卖,增税就无从“控制房价”。

 

市民为避税而抢在“国五条”落地之前完成二手房交易,记者在广州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发现有老人也来赶趟,以赠与的名义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不属于交易行为,因此不会受“国五条”影响。子女有父母房产的继承权,中国尚无遗产税,待父母百年之后,无需缴纳税费即可直接更名。现在办理赠与手续,反而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等,莫非他们在学雷锋月里真学雷锋?令人生疑。

 

中国传统社会注重孝道,不仅仅是说教,而且有制度保证。中原地区早在战国初年的李悝变法开始,就实行土地私有制,绵延两千多年,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欧美近代受中国文化影响,才逐渐实行土地私有制,此前一直是未经国王许可禁止转让的,买卖更不行。土地私有制,也就是家长所有制,父母可任意分配地产给子女,或者买卖、转赠他人,子女为争取继承较多遗产,必须向父母争宠直到过世。西方实行长子继承制,土地又不能买卖,父母过世之后,最大宗的财产——土地和房屋由长子独吞,所以子女无须看父母颜色。

 

49年之后农民失去土地支配权,孝道失去了存在的制度基础,于是儿子打老子,媳妇逼死家婆,人伦惨剧有如家常便饭。自从上个世纪末城里实行房地产改革以来,房产起到类似于过去乡村耕地的作用,不知不觉,子女又孝敬起父母来了,国学也适时热乎起来,城里比乡下还热。由于利益而守孝道,这不可耻,义与利相冲突,往往是制度的错谬。义与利合拍了,说明房地产改革方向正确。

 

父母以赠与之名过户给子女,因为多缴税而变得可疑,会不会有些不肖子女,假借“国五条”在父母面前添油加醋,来一次大规模啃老呢?父母与子女存在天然的感情纽带,不能纯粹以利益解释,但我还是提醒老人留个心眼为好。万一房产过户之后,子女变成陌路人就后悔来不及了,但有一种赠与可以理解,值得同情,那就是为孙辈读书,而将学位房过户给子女。有违人伦的教育制度,还要折磨人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