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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财产盗窃案无罪很不解

发布时间:2013-3-3 2:01:00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季羡林故居盗窃案被告无罪释放 被认定抢救财产,2013年03月02日中国新闻网

http://news.sina.com.cn/c/2013-03-02/194326407605.shtml

这里无罪肯定有问题,私入民宅就是犯罪,公开的不算盗窃也要算作侵占,侵占一样是犯罪。要捐赠什么需要明确的说法认定的,而且季羡林有老伴,老伴死后没有析产,季羡林的捐赠也仅仅对于他个人的有效,他老伴的那部分就应当算作侵占。此案背后是北大侵占财产,其捐赠其子在其生前不知道?

对于现在很多人的文物来源,不是那么光明,这里还有故事,本来就不该到私人手里,尤其是在当年不准文物买卖的年代,这些所谓的大师有特定的鉴定文物的身份,自己以极低的价格在文革前从不知情的所有者那里买下来,本来应当国家收购的不给国家收购,本来该交给国家的不交,文革后又通过特别的关系返还,后来国家对此有所反思,让他们拿到死以后再捐给国家,这是一个默契,大家都留下一个面子,今天这件事说明这个面子撕破了。

在这里王世襄算是识相的早早就捐赠了,想一下作为故宫文史馆馆员,从事故宫散失文物的收集工作,看到故宫散落在外的文物,是能够自己收购并拥有的吗?文革被抄家抄出来,虽然文革抄家是恶行应当彻底否定,但这些文物就能够由你私有吗?尤其是有一些文物本身就是抄家出来的再被红卫兵中的一些人中饱私囊卖出来的。当时这些人利用这样的灰色手段占有本来应当属于国家的文物,认定私有就是让他们合法化,有些问题应当公开一下比较好。

中国社会的的黑暗集大全的就是在文物界,文物界里面的腐败和利益输送也是古往今来一直是巅峰,能够在短时间和特定历史条件下聚集大量文物的,都有着各种灰色的地方,是最见不得阳光的,历史上从来是这里面皇帝都参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