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经济学家 >> 浏览文章

洪涛电视购物应按“标”运行

发布时间:2013-2-18 9:08:51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媒体购物新标促行业健康发展

2012年12月16日22:45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张云中

  近日,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的《媒体购物经营要求》(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并进行网上公示。专家指出,该标准的起草发布,填补了国内媒体购物专业领域的空白,为规范行业发展提供了依据,可望有效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悉,《媒体购物经营要求》是根据商务部办公厅《2012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要求编写制订的行业标准,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针对多年来媒体购物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相关经验而编制完成。《媒体购物经营要求》着重从产品、广告、呼叫中心、物流配送、退换货以及人员等环节加强规范和要求。

  早年曾经参与过媒体购物相关标准讨论的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商务部内贸流通专家洪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希望通过标准的公示,使制订的标准更符合我国媒体购物行业发展的实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且具可操作性。他认为,制订行业规则和行业标准,有利于促进媒体购物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推动产业变革,促进中国的零售业经济向更快速度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我国,“媒体购物”这个词尚无权威的正式定义。媒体购物大致包括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广播购物、电话购物、报刊购物和短信购物等等。在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起来之前,电视购物成为媒体购物的典型代表,几乎就等同于媒体购物,对零售行业的影响最大。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2011年11月曾发布以下数据:预计未来5年随着我国零售行业的发展,电视购物市场规模将占到零售总额的3%左右,达到3000亿~5000亿元,甚至将会出现某个电视台仅电视购物单一产值就达到1000亿元的现象。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同时也指出:“中国媒体购物行业面对广阔发展前景的同时,也存在资源配置不科学、主体弱小分散、商业诚信缺失、公信力不高等发展的问题。这些直接影响着媒体购物产业的生存和发展。”

  毋庸讳言,近年来,随着新媒体购物行业的不断发展,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也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

  中消协对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的分析显示,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儿童用品投诉中网络购物占比77%。中消协指出,作为非现场购物形式的媒体购物,特别是网络购物,消费者无法对所购商品有直观感受,一些缺乏诚信的经营者往往利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优势,夸大商品的性能、功效,误导消费者,甚至借此实施网络诈骗,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网络购物又以异地消费居多,涉及环节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消费者缺少有效证据,难以向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办案线索。

  洪涛指出,我国媒体购物市场确实有些“乱象纷呈”。像电视购物早些年发展“疯狂过度”,被社会诟病,一度遭遇封杀,但随后又死灰复燃,再度风靡神州各大卫视的夜间时段,这就与缺乏相关行业标准有关。此外,其他各种“媒体购物”也让人防不胜防,比如全天候24小时随时袭来的推销电话、垃圾短信等,给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带来不少烦恼;大都市有车一族大都离不开兼有“广播购物”内容的交通台,司机们不得不收听到各种广告;由于一些软件开发商与手机生产商相互勾结,装有安卓系统的手机用户被迫每日接收和浏览各种弹跳购物广告,而且这些广告很难删除和取消。

  因此,洪涛建议,制订行业标准时要注意避免重叠,比如有关网购,商务部就已经出台了多项相关规则。现在,各种购物媒体相互交叉,尤其是电视、广播购物媒体与互联网交叉渗透。为此,洪涛曾提出“技术网络购物”概念,涵盖了互联网、有线电视、电信行业等。但他表示行业标准一般很难追赶时代技术进步的步伐。例如,一些大城市的居民通过高清机顶盒已经可以在家中进行新“电视购物”,自主完成浏览、下单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