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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再发“扬言事件”考验如何应对公共危机

发布时间:2013-1-16 22:53:40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热焦点评(13-18):曹再发扬言事件”考验如何应对公共危机

彭澎接受《新快报》采访

 

题外话:曹再发“扬言事件”引起对公共安全预警方式的关注。一句话可以引发这么大的恐慌,有关方面的应对是否得当?如何适度反应?如果反应过度,确实就让类似威胁达到了效果。但在美国枪击事件连发,国内也出现了许多校园、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背景下,谁也不敢马虎。但是否可以采取分级管理和应对,以减少社会成本呢?

 

面对公共危机 公众如何参与?

新快报2013-01-16

  ■“扬言事件”当日,中山大学南校区幼儿园加强了安保措施,许多家长早早地到校接孩子回家。新快报记者 夏世焱/摄

  ■统筹:新快报记者 尹来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黄婷 黄琼 周雯

  曹再发被刑拘了,但这场沸沸扬扬的“扬言事件”在广州城里引起的余波还在久久震荡着。

  短短一天时间内,一条公安的预警信息就在网络上被成千上万次的转发;不少父母直奔去幼儿园、学校,接走自己孩子;大量保安、警力走上街头布控……虽然最终,扬言者选择了自首,但我们不禁要回问自己,做对了吗?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场真的公共危机,公众究竟需要如何参与?相关部门又该如何应对?

  ■警方人士

  发布警示不搞“一刀切”

  ●“内紧外松”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公安部门接到了类似“扬言制造校园血案”的警情时,应不应该向社会公众发布警示,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肯定地说,不管发布言论的人是要真的实施还是假的,只要接报了类似警情,公安机关首先肯定要先将人找出来。万一嫌疑人真的实施了犯罪行为,没有人能承担这样的后果。”

  该人士说,但从社会效应的角度来说,如果贸然公布警情信息,也要考虑可能出现社会恐慌或诱导他人效仿的局面,会对社会公共秩序带来难以预计的影响。因此,对于公安部门而言,通常的做法是“内紧外松”,内部紧急通报、启动应急机制、严密协查防控,尽全力查找肇事人员的下落并对其给予控制。如果能够快速锁定涉事人员并采取措施控制,为免引起不良影响,公安机关在抓获涉事人员后,一般会尽量平息事态、消除影响。但如果无法查知嫌疑人的行踪,在无法判断对方会采取怎样的行为下,那么公安部门则应当将警情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让社会公众知晓可能遭遇的侵害,提醒市民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极端事件。

  ■社会公知

  官方回应随公众反应而变化

  ●“正面表态”

  “如何应对这种恐吓信息,应该出台相应办法和应急预案,并进行防恐演练,以应对这样的情况再发生。”广州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表示,曹再发的“扬言事件”足以引起深思。

  “首先网络管理的功能应该发挥。”彭澎认为,这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微博,平台的信息管理者必须提高警惕,先核实真实性。“现在意识形态的管理很严,一和敏感词有关就被删帖,但这种社会危害的就很少关注。我认为应该转变过来,大家在转发的时候,也应该考虑传播的危害性,有一定的转发自律。”

  此外,整个事件传播过程中,有关部门正面表态亦至关重要,“如果恐慌已经产生,有关部门应该主动发布消息,告诉大家正在进行的步骤,比如部署了哪些防范措施,对嫌疑人控制到哪一步。正面表态,传递正面的能量,消除疑虑。”

  彭澎表示,根据恐慌程度的不同,官方回应的渠道也应该有所变化。“如果只是在发布平台造成恐慌,只需要发布平台进行表态,以免引起更大程度的恐慌。但恐慌程度面积较大,就需要通过广播、电视等进行说明。”

  ■教育部门

  知情即上报并及时往下通报

  ●“把握尺度”

  “突发事件在考验政府部门应急能力的同时,也在考验公众的应急心理素质,动辄集体恐慌一定是不妥的,事无巨细都拉警报道致神经麻木同样不妥。所以,凡事把握尺度是很重要的,公共安全的管理部门有成熟的应急机制,不同影响范围的事件有不同的处理程度,大家要彼此信任。”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对“扬言事件”再度进行了总结。

  该官博还同时承诺,只要教育系统掌握到的,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信息,除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政府、通报有关责任部门外,必定及时向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通报情况,并部署安全防范的工作要求。如果是负责公共安全的部门向教育系统通报的信息,那么教育系统会按照要求及时向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传达。

  ■校方园方

  让家长相信校园是安全的

  ●“通知家长”

  最先在官方微博上爆出“扬言事件”的广州市南武中学,昨日已删除了所有相关微博。该校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官博,他们还第一时间通过校讯通向家长传递了信息。“我们的出发点很简单,出于对学生安全的考虑,有必要告知家长。”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以后遇到同类事件会视情况而定,会根据教育部门的指引开展工作。”

  学校应该怎么通知,也有学问。天河区华景小学校长黄瑞萍就表示,学校当天也接到了天河区教育局发布的紧急通知,因期末考试已经考完,当天只有部分学生在学校,因此学校没有大范围通知家长,而是要求班主任老师和在校学生说明了情况,并一一电话通知了在校学生的家长。

  “事件本身就令人震惊,为免造成麻烦,我们没有给全校学生家长群发信息。”针对此类突发事故,黄瑞萍认为,通知家长肯定是有必要的,但是不能只是简单通报。“必须让家长明白学生在学校很安全,也要让他们知道学校做了什么工作,让他们相信学校是安全的。”

  ■家长

  自发到学校帮忙加强安保

  ●“支持通报”

  新快报记者昨日回访中大幼儿园,大部分孩子都如常上学。前来接送孩子的家长表示,非常认可当天园方的通知方式,“希望再遇到此类事件,还是应该这样处理”。

  “面对当时的情况,家长都会觉得还是把孩子接回家最安全。”家长张女士认为,尽管有警方和校方的双重保险,再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会第一时间去接孩子回家。

  中大幼儿园园长成霞表示,事发当日,另外一个幼儿园的同行就告诉她,该幼儿园向家长通报情况后,有家长自发来到学校做安保工作,配合幼儿园完成放学工作。“这就是信息公布带来的积极影响。”

  因“扬言”被刑拘处罚是否适当?

曹再发一句“扬言”换来刑事拘留,有市民认为,他不过是说了几句过激的话,处罚会否过重?对此,新快报记者昨日咨询多方人士,他们认为从“扬言事件”已公开报道的相关情况来看,尽管曹再发最终自首投案也未实施任何“血案”,但曹再发的行为已经造成比较严重的社会影响,可以采取刑事措施。

  警方:曹某言论已影响学校教学秩序

  有警界人士表示,曹再发于1月12日抵达广州后,因为对老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方案不满,曾先后两次致电湖南郴州相关部门的人士(其中包括一名当地派出所所长)称,如果拆迁赔偿问题解决不了,将要采取极端行为,“要开车到中山大学”、“要杀小孩”。警界人士认为,尽管曹再发没有通过网络、微博等公共信息平台发布消息,但他向国家公权力机关人员表达了要实施侵害行为的意图,这样的言论无异于打电话给110说自己要实施违法犯罪,导致警方需调动大量警力资源展开布控和防范,给幼儿园、小学等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影响。令大量家长心惊肉跳,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曹再发已经构成编造、散播恐怖信息的情节,可以立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或构成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陆宇星律师认为,根据目前情况,即便没有任何加害行为,曹再发仍有可能触犯了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从曹再发给公安打电话的行为来看,一旦其实施血案,可能构成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其给湖南当地公安打电话,并从湖南跑到广州来,是一种先期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预备,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曹再发并未购买凶器,同时还主动到警方自首,严格来说,根据刑法上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认定其并不构成犯罪预备。

  但另一方面,曹再发毕竟向特定的部门表达了犯罪意愿,无论其是为了泄愤还是施加压力,其对社会的影响已然造成。从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一罪名来看,无论其是否做出具体行为,只要其散布了消息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即构成该罪。此前,有人打电话到110威胁要炸广州塔,或有人谎称在飞机上放有炸弹等,这些都毫无疑问构成了该罪,曹再发也不例外。

 

标签:再发 扬言 事件 考验 如何 应对 公共 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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