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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宇行政层级权力与城市治理权力应该分离

发布时间:2013-5-9 7:52:2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字体:

《21世纪》:陈教授,您主张行政层级权力与城市治理权力分离,具体怎么操作?

陈玉宇:不是说,中国一个20万人口的县城,其政府就需要跟北京、上海有一样的城市治理权限。但是可以考虑对一些人口多的城市,适当放开权限。中国目前是行政级别越高,管理权限越大;我认为更合理的是,城市管理的人口越多,其管理权限越大。

《21世纪》:有市长非常赞同您说的两个权力分离。但如果简单的按照人口来决定管理权限,那么会不会导致地方政府以此为纲,带来另一种形式的资源错配?

陈玉宇:可以以“非农就业岗位”这一指标的多少来衡量人口,免得有地区通过简单的行政划拨做到人口达标。

一个地方政府通过政府投资或拉来几个大企业、项目投资,能带动当地的GDP,但如果不能给普通人增加就业岗位,那么这个城市的非农人口还是不会增加;如果当地的环境因此大为恶化,那非农人口反而可能会减少。

它还会激励地方官员尽量去进行公共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资,因为这也能吸引更多非农人口。这样地方政府官员才能以人为本,而不是以GDP为纲。它鼓励的是城市的真正繁荣,而不是GDP数字的提高。

《21世纪》:这样是不是也会激励市长们相对不那么追求行政级别?

陈玉宇:是的。在现在的体制下,一个乡长、一个县级市市长、一个副省级城市市长,城市治理权力不可同日而语。但如果按照人口的多少,来界定治理权力的话,很多人可能宁愿当东莞的一个镇长,也不要去当一些城市的市长,因为在东莞当镇长给他带来的成就感更强。以前权限太小,而现在的权力与市长一般大,可能这个镇长就不会那么在意行政级别。这使地方官员更有动力去提升城市的品质。

《21世纪》:上世纪80年代初设立“计划单列市”,是不是行政层级权力与治理权力的分离的表现?这些城市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但不是省一级的行政级别。只是后来它们也固化为一种行政级别。副厅级城市的出现,是不是可以视为地方对中央的一种模仿?

陈玉宇:可以这样说。中央政府跟省政府有财政收入的分割;省政府效仿,再跟市级政府分割财政收入;市政府再效仿。

现在这么多人都在讨论城镇化,但各级都说能做的也就是等待,镇长在等待,县长在等待,地级市长在等待,省长也在等待,他们都在看上一级的人怎样决策。最后,就是等着李克强总理告诉其他所有人该怎样做。

《21世纪》:所以,这两大权力分离,还能带给地方官员更多的自主权,会改善目前中国“千市一面”的现象?

陈玉宇:是的。以前,我们城市的设立,比较有行政色彩;但这样的地区,未必是经济、人口愿意聚集的地方。如果一个城市的人口或者非农人口到一定级别上,就可以适度决定土地利用、福利政策、税收安排等经济决策权力,那么,各城市也更能根据自己的优劣进行差异化的决策。

比如,西方的城市发展中,很多税种是城市来决定是否征收的。这样,这一税种的好处和坏处都在城市内部。比如房产税,就是最适合城市来征收的税种,这个税种的典型特征是广覆盖,所有房产都征收,但税率很低,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五,而不是用来作为房价调控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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