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背后的福利上海的四个样本
[ 所谓权利义务对等,就是外来人口在城市里就业、纳税、尽义务的,就应该享受到和户籍人口一样的公共服务,比如义务教育、社会保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 ]
2012年,农民工老谢赚了将近6万元。
老谢,江苏人,来上海十多年,做室内装修。目前自己单干,靠个人关系的积累揽活。
“包工包料,平均一天收入200多元,一年收入好的话七八万,一般情况五六万,赶上活儿少就三四万,没有任何保险和保障。”老谢这样描述着自己的收入。
邹伟是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和外界流传的快递员过万高薪不同,他目前一个月收入在4000~5000元,底薪1000多元,其他按照计件来算:普通信件,收一件1.5元左右,包裹贵一点大概4元钱,送一件1.1元左右。福利方面,公司承诺交五险一金(他是外地城镇户口),但实际上“也没有工资条,每个月大概扣300元”,他说。
在全国的城市中,生活着无数的“老谢”和“邹伟”们。2012年年尾,《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在上海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大大小小的福利,都和一样东西拴在一起——户籍。
李娜是上海普通白领的一个典型。
她去年研究生毕业进入上海的一家国有企业,并解决了上海户籍。目前平均月收入为5000元左右,公司为她交纳养老金320元、失业金40元、医疗金80元、公积金280元。
“工资不高,但各项(社会保险)都给你交着,逢年过节会有一些奖金;朝九晚五,加班不多,性价比还可以吧。”李娜这样评价自己的收入和工作,“最最关键的是户口解决了,其他怎么都好说”。
回忆起去年找工作时候的“落户风波”,李娜还是忍不住感慨自己的“幸运”。
新的落户标准一出,“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和往年不同的是,与外服以及第三方签约的人将不予以解决上海户口。这让很多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生慌了神,其中不乏已经签约外企和百度这样的高待遇民企的人。很多人纷纷毁约,重新找工作,哪怕薪资待遇不高,但求有落户打分的资格。
“我们读这么多年书,如果不落户,还有什么优势?”李娜说。
李娜所说的忧虑,正是唐林目前所焦虑的。
30岁的唐林是电子芯片加工厂的技术工人,来上海打工九年。现在她一个月的收入大约4000~5000元,这里面包含了1000元左右的加班费。唐林告诉记者,这在同行业里面算是高的。
唐林入职的时候,公司承诺一切保险和保障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政策交纳,她是非城镇户籍,也就是交纳养老、医疗、工商三项社会保险。具体哪三项,她说不清,只知道工资条上显示“代扣社会保险175.5元,商业保险26元(公司支付)”。
孩子的教育问题是令唐林最头疼的大事。唐林的丈夫也是外来务工人员,目前两人有一个3岁的孩子,现在小区里的一家民办幼儿园。她听上海的同事说,民办的幼儿园教学水平、医疗卫生等各方面都比不了公立的,但即便如此,一个学期也要交1800元。
再过几年,孩子就要上小学,她已经未雨绸缪起来。她四处打听到,“普通公立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也就交个学杂费,但外来打工人员的小孩只能去民办学校,每个学期听说要交1000多块钱。”最近几天,她的丈夫已经在四处托人,想给孩子换个条件好一点的学校,但“没有房产证,很难”,她说。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桂新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是导致以上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
王桂新说,长期以来,这一体制把国民划分为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两大集团,分别赋予二者不平等的权益,并对二者的权益制度化、固定化。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状况虽有所改善,但这城乡两大人口集团之间长期形成的现实不平等仍严重存在。
2012年,中国社科院发布《2012年社会蓝皮书》指出,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数千年来首次超过农业人口,达到50%以上。
但在王桂新看来,这些数字只有表面上的统计意义,并无真正的城市化内涵的实质性改变。因为现在统计的城市常住人口中,还有2亿多没有城市户籍的农村人口,他们虽然也和城市居民一样生活、工作、常住在城市,但却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待遇。对他们来说,只是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的集中化、由农民转变为农民工,但还远未实现由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居民的市民化过程。
“在这一意义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还只是一种不彻底的"半城市化",或者说还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正常的、有质量的城市化。”王桂新说。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左学金也认为,户籍改革思路不是强化户籍门槛,而是淡化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本着权益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早在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左学金指出,所谓权利义务对等,就是外来人口在城市里就业、纳税、尽义务的,就应该享受到和户籍人口一样的公共服务,比如义务教育、社会保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
城市发展需要人才,可目前来看,我国很多大城市在人才引进方面主要强调高端人才,而城市建设中所需要的大量的劳动力是无法纳入目前所规定的“人才”范围之内。但是人才和劳动力是不可分的。
“真正的人才是要经过市场检验的,而不是人事局决定的。”左学金告诉本报记者,最好的办法是让劳动力有比较自由的流动,如果城市需要,他们可以进来,同时可以享受和义务对等的权利,不要把户籍制度和享受权利之间的关系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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