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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信息不应是“国家秘密”

发布时间:2013-3-4 10:51:06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字体:

土壤污染信息不应是“国家秘密”

  怕引起公众恐慌就不公布,实在是有些不负责任。因为无论公布不公布,污染就在那里,如果没有科学明确的数据,各种谣言滋生,同样会引发恐慌。

  近日,北京律师董正伟透露,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据悉,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早在2006年就曾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是,污染数据至今没有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是基于一场耗资巨大的摸底调查。花费了纳税人如此庞大的一笔调查资金,却不公布最终的调查结果,如何能取信于民?而“国家秘密”一说更是引起外界反弹。

  “国家秘密”似乎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因为是“国家秘密”,所以拒绝公开的说辞并不是环保部的“发明”。对于环保部复函,董正伟认为,其适用法律错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数据不为秘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信息是环保机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无疑属于环保机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环保信息不属于列明的国家秘密事项,而环保部的答复中,未提供保密机关对全国土壤污染调查数据信息认定为国家秘密的批准文号或公开相关批准文件。

  依据什么标准,将土壤污染数据作为秘密,环保部没有披露,但具体到土壤污染状况,信息关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公众拥有知情权,却并不是秘密。这项耗资10亿的土壤污染普查,为何成为国家机密,颇费猜测。有媒体援引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副秘书长高胜达的说法称,2006年的土壤调查按8公里×8公里的范围取样,取样方式粗糙,结果并不严谨。数据提交后,还需要重新加大密度调查,所以短期内,无法公开相对严谨的数据。耗费了巨资搞调查,却“取样方式粗糙,结果并不严谨”,因此,经不住推敲,拿不出手,就以“国家秘密”为由糊弄搪塞公众。果如是,国家审计署真该好好审一审,看看有多少钱白花了挪用了甚至是自肥了。

  但也有专家猜测说,公众对土壤污染的过度恐惧,土壤修复“捞钱市场”的鱼龙混杂,这些最终都关乎官方的维稳大计。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具有敏感性,污染数据一旦全面公开,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因为我们国家从来没有公开过土壤污染的信息,比如,房子建在污染的土地上,一些被污染的土地可能仍在种植农作物等等。这样的信息一旦公开很有可能会引起大范围或大数量人群的恐慌。”然而,即便是马军也承认,土壤污染不仅会对公众健康造成直接损害,它还可以通过食品、农作物种植以及地下水渗透对人体健康造成间接损害,土壤污染问题事关公众健康,公众应该有知情权。更为关键的是,土壤污染相比大气、水、垃圾等的污染,更具隐蔽性,公众仅凭其观感很难对土壤污染作出基本判断。

  怕引起公众恐慌就不公布,实在是有些不负责任。因为无论公布不公布,污染就在那里,如果没有科学明确的数据,各种谣言滋生,同样会引发恐慌。再说,数据公布后,公众也未必就恐慌得不得了。以PM2.5数据公布为例,公布前与公布后相比,公众反而增强了环保意识。因为绝大多数公众也明白,无论是空气污染还是土壤污染,很多情况是发展阶段决定的,这个阶段,发达国家也经历过,发达国家现在能有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不过是产业转移和升级的结果。中国人遭受污染的痛苦,发达国家的人才得以在干净的空气中尽情享受廉价商品盛宴。这也是一种环境分工和技术分工。中国不会停留于技术低端和产业污染严重的现阶段,贯彻落实有关产业升级、提高排放标准的政策,经过不懈的努力,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美丽中国并不是梦。此外,有关部门也需要告诉公众, 通过治理,土壤回复到污染前的情况几乎不可能,但也并非“巨资难以修复”,这样也有助于消减公众的恐慌。而让公众理解配合、消除恐慌的前提是公开透明,弄清真相,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各种质疑,共同寻找治理的路径。当然,假如一些数据确实很敏感,一旦公开,相关地区的公众可能一时难以接受,环保部也可以把这些数据暂时过滤掉,先公开可以公开的部分。

  据悉,董正伟于2月26日向环保部寄出行政复议书,要求确认该部拒绝公开的答复内容违法,并要求该部公开此调查数据信息。若结果不理想,他将通过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仲裁的手段要求公开数据。事情会有转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