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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浪费应主要针对公款消费

发布时间:2013-1-31 8:51:20 来源:东方早报 【字体:

  中央出台了八项措施,厉行勤俭节约。最近一些媒体盯上了高档会所、宾馆,把反浪费的矛头指向了“包房最低消费”、“开瓶费”等,这恐怕模糊了反浪费针对公款消费的焦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私营企业消费与公款消费有着本质区别:私人消费,用的是自己的钱,如果有浪费那是个人习惯和道德问题;公款消费源自纳税,在财政预算有限的大前提下,公款消费奢靡,必然损害到教育、医疗等民生投入。手握公权的公职人员大吃大喝,本身既败坏社会风气,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集体以“反浪费”作为反腐倡廉工作抓手的良苦用心所在。

  所以,私人消费和公款消费,不能放在一把尺子下衡量,更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把个人、私营企业消费中的浪费行为与靡费公款的政府消费乃至腐败问题混为一谈。这样只会把一场声势浩大的廉政行动,搞成不痛不痒的全民“咸与节约”,把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至于高档会所的“开瓶费”等,按价格法那属于市场自主调节价格,只要商店诚信经营、事先告知、消费者知情同意,本身也是合法的。指望通过高档会所减“开瓶费”来“反浪费”,注定是缘木求鱼。与其如此,不如公示停在高档会所门口的公车牌照,以及公示公款消费发票。

  总之,反浪费的关键在于监督三公消费,监督手段包括完善舆论监督、司法监督,财政预算的阳光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