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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城镇化加剧地方融资平台风险

发布时间:2013-1-26 8:50:55 来源:金融时报 【字体:

  在近期各地方召开的“两会”上,新型城镇化毫无悬念地成为“热词”之一,被列入新一年工作重点内容。要推进城镇化建设,资金首先是个大问题,因此,与之相伴,做大地方融资平台,解决城镇化融资瓶颈,被写入不少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的地方代表委员谈及争取金融政策支持时建议,做实做大做强县、市(区)政府融资平台,允许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向县域融资平台发放贷款。

  地方政府如此急切“做大地方融资平台”,不外乎面临两个现实问题。其一,城镇化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主线,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并实现持续增长的强劲动力。不管是党的十八大,还是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城镇化蓝图进行了重点阐述。基于此,各地方政府很自然地将城镇化作为新的一年甚至未来数年的工作重点。

  第二个现实是,新型城镇化意味着巨额资金的持续投入。无论是基础设施、保障房等“硬件”建设,还是医疗、社保、教育等“软环境”投入,都让不少地方政府面临“缺钱”的问题。不少研究机构对未来城镇化过程中地方公共投资规模作了预测。财政部财科所的研究表明,城镇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地方政府公共投资需求将增加5.9个百分点,“十二五”时期因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地方政府公共投资规模将在30万亿元左右。

  既要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又要解决当前融资难题,面对这两个现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很自然地被作为当前最重要的融资渠道。此前,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回答记者有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提问时曾表示,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和我们国家城镇化的进程有关,也就是说有一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是用于了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住房和环境等方面。

  问题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本来就是众矢之的,令人担忧,而在新一轮城镇化步伐加快过程中,“做大做强”融资平台意味着在旧账尚未偿还完毕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又将再度膨胀。我们看到的状况的确是,在融资平台偿债高峰临近之际,地方财政收入没有明显改观甚至增速下滑,但财政支出和投资举动却要大幅增加,这让很多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四处“开拓”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大规模举债。

  在近期新一轮融资中,地方融资平台的渠道逐渐从传统银行信贷向信托、城投债等形式拓展,潜在风险也正逐渐增加。比如说城投债,仅2012年,城投债净供给就在7000亿元左右,这些债务主要以市、县级平台为主。有研究表示,这一轮城镇化主要将是县镇一级,未来这一层面的城投债规模继续扩大似乎成为趋势。但城投债风险发行主体资质下沉、信息披露不及时、信用评级虚高现象较为普遍等都是城投债潜存的风险。中债登在近期发布的报告中警示,城投债潜存的风险仍不容忽视,随着信用债市场的超速发展,特别是城投类债券的迅猛扩张,2013年信用债爆发倒债危机的可能性将会加大。

  业内专家认为,地方融资平台的形式从银行贷款转向城投债,并不能从根本上转移风险。他进一步表示,由于2012年下半年以来基建投资的高速增长,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的总规模已经达到了13万亿元。2013年预计到期的债务总额不到3万亿元,已经占到了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监管部门对于当前地方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一直保持高度警惕。2012年末,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重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该通知严厉指出,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并提出了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等五方面要求。今年初召开的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再次将地方融资平台风险作为当前要高度关注的潜在风险之一。

  现实就是如此,矛盾无处不在。既要稳妥推进城镇化,完成这一中国历史性机遇,又要有效防范潜在金融风险,不能因城镇化而加大地方融资平台风险。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城镇化而一味强调“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埋下更多潜在的财政金融风险,也不能因为高度重视潜在风险,而滞留了走上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步伐。可以说,未来新型城镇化的质量与速度,将更多取决于地方政府对债务的管理能力。因此,如何有效稳妥地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成为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

  参照发达国家城镇化经验,财政、信贷、证券等多种形式长期并存,是市政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结合中国当前现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是首要问题,既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又要探索新的融资机制,比如积极稳妥地扩大地方债发行试点,让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走向阳光化和规范化。同时,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探索推广房产税等税种,替代当前饱受诟病的“土地财政”。此外,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可以试行多元化投资主体,打开民间资本进入的大门,以明确的制度安排让民间资本有稳定预期。可以说,无论是哪一步的探索与创新,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镇化的资金瓶颈,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压力有效疏导,起到防范财政金融领域潜在风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