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乃娟做良心药要讲良心 企业利益不能高于患者健康
本报评论员 祝乃娟
近日,有网友发了一条微博,“优卡丹”和“好娃娃”这样的感冒药,一岁以下的宝宝是禁用的,被不少受惊的妈妈转发。
如果你留意新闻的话,就应该非常清楚地记得去年5月份国家食药监局通知将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进行修订,对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对可用于儿童,也可用于成人的氨酚烷胺那敏胶囊,将“5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根据规定,“‘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是一岁内禁服的。没什么好争议的。去年,国家药监局发了修改通知后,优卡丹也表示积极响应盐酸金刚烷胺政策调整。不过,现时据记者翻阅其说明书,药品在注意事项中标有“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但并没有说不可以用。1月24日,仁和药业澄清优卡丹问题,承认部分说明书未修改。其公司公告称,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修改了说明书,而在修改说明书之前已流通到市场的产品在保质期内也可以正常销售。
相信很多人都记得优卡丹那句响亮的广告语:“家有儿女,常备优卡丹。”选择一个非常“家庭”的角色做此广告,有孩子的家庭,都容易被打动,然后在家里真的备些类似的常用药,以备不时之需。既然优卡丹定位自己是“常备”药,那么它应该非常清楚大都是在家里自己给小孩吃的。
这广告也是吃准了中国社会的某些现实。儿童医院或是大医院的儿科看病非常难,医生大都疲于工作,不太会向焦急的妈妈主动解释些什么;即使你看到自己满意的负责任的医生,这一趟医院跑下来也是耗时耗力。在中国,孩子生病,更不能像在美国那样可以随时打医生电话进行咨询与指导用药。所以,人们常会备常用药,有时孩子小咳感冒都在家自己吃点药。
该公司不主动召回此前药品或是提醒家长,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尽管当时修改说明书没要求企业召回以前生产的药品(附修改之前的说明书的那些药品),但公司未有主动召回或是提醒家长的举动,令人遗憾。这家号称“做良心药”的企业恰恰缺乏良心。
在中国药品市场,药企的普遍逐利行为令人生厌,尽管作为企业就是需要赢利,但是不道德地逐利恐怕亚当·斯密也得跳出来指责你,药品监管这一环尤为重要,尽管我们从优卡丹事件中看到了监管的影子,但却未见雷厉风行的解决问题,从去年5月到现在,时间不短。
在当下的医疗环境中,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长时期需要监管发力与药企自律,这些方面不再赘述。短期内,家长们还是要多做功课、具有一种学习的能力,去医院之前最好做做功课,平时尽可能地收集相关信息,以帮助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