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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收入翻番需年均名义增速达11%

发布时间:2013-1-25 8:51:09 来源:北京商报 【字体:

  在昨日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大会发言上,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经测算,若要到2020年顺利实现收入翻番目标,则居民收入年均名义增速要达到11%,作为“首善之都”的北京可以通过规划提前实现目标,而要顺利实现目标则既要增财力也要控物价。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居民收入增长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会更加注重改善市民福祉,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中低收入群众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对这一目标,刘桓用财政模型算了一笔账:从2013年到2020年,按照八年实现收入翻番计算,若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控制在4%以内,居民名义收入水平要达到每年递增11%才能完成预定目标。如果要提前实现居民收入翻番目标,比如按照五年实现翻番计算,也即到2017年时居民收入翻番,在这种情况下,同样把CPI控制在4%以内,则居民名义收入水平要达到每年递增15%才能完成预定目标。

  如果要实现上述目标,将会和哪些因素直接相关?刘桓告诉记者,地方财力保障和物价将成为影响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在财政领域,收入方面,由于“十二五”期间全国将继续执行“营改增”改革,这项改革给地方财政所造成的减收幅度也将大于上海等省市。支出方面,若要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包含企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增加将导致财政支出力度增加,因而未来几年内将面临收支平衡问题。所谓物价因素是指,近年来由于受国际输入、国内产业调整、人口红利逐步减少,所导致的劳动力成本提高以及气候异常等因素影响,CPI指数仍将存在较大波动的可能性。

  针对上述问题,刘桓建议,实现居民收入倍增既要增财力,也要稳物价。“北京要保障地方财力水平,政府在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同时,应当下大力气,培育和创造新的收入来源。与此同时,要有效控制物价上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