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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权力真正进入“笼子里”

发布时间:2013-1-23 8:51:2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反腐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这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昨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讲话。面对严峻的腐败形势,面对为民众深恶痛绝的贪腐问题,中央的态度很明确。

  腐败现象是中国社会一个危害严重的毒瘤。党政官员腐败释放出的巨大负能量,不断消解执政的基础,与务实、高效和廉洁的要求背道而驰。高层一再将腐败与亡党亡国联系在一起,可见问题之严重。

  腐败要反,关键是如何去反。习近平总书记昨天的这番讲话,很有针对性,不少话点到了痛痒处。比如,他强调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提醒要防止虎头蛇尾,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来表达反腐的决心。论及制度防腐时,他则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应该肯定,近些年来,反腐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一大批高级官员相继落马,其中官至中央政治局委员级别的,即有数名。去年,包括薄熙来、刘志军等一批大案要案的查办,充分体现了中央打“苍蝇”也打“老虎”的决心。事实上,借助大案要案的查办来推动反腐,本身就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可以大大增加反腐的威慑力。

  但同时也要承认,很多时候,打“苍蝇”比打“老虎”要容易许多。有些腐败案件盘根错节,涉及的不只是一两个人,涉案官员出于自保的需要,出现官官相护、协力抵制等现象,并不鲜见。尤其是腐败案件涉及所谓的大“老虎”时,其难度更要增添几分。在这样的背景下,强调反腐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表明的是反腐不畏难的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提醒要防止虎头蛇尾,同样意味深长。防止“虎头蛇尾”至少有这么几层含义:一是反腐必须时刻保持高压的态势,不能紧紧松松,或前紧后松,形成“蛇尾”;二是办理腐败案件特别是窝案时,必须一竿子到底,不能浅尝辄止,抓掉几个贪官应付了事;三是避免出现“烂尾”案件,风声很大,最终却不了了之。

  “虎头蛇尾”的现象,过去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曾经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一些实名举报案件,竟然都一一石沉大海,相关部门对此毫无说法,令人惊诧莫名。如此对待实名举报者,如此罔顾民众知情权,绝非正常现象。这样的问题,不只是“蛇尾”,而是“无尾”了。

  腐败的规律与反腐的经验一再告诉人们,腐败不能只靠事后反,反腐端口需要前移,要在预防环节更多发力,既要反腐更要防腐。反腐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倘若防腐环节有效,倘若制度防腐成功,则既可节约大量的资源和成本,又能避免更多官员在诱惑面前犯罪,是为更经济、更有效率。

  众所周知,制度防腐的关键,就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今天我们面对的现实却是,权力软约束的问题很突出。有些官员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进行寻租,甚至是索贿,实在是因为他们相信问题暴露的几率很低。这就需要补齐防止腐败的制度“短板”,比如预算制度的完善与公开,以及其他政务、党务的公开。舆论相当关注的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也应从试点向更广的面上铺开。

  要想权力真正进入“笼子里”,就离不开外部的监督。如果监督不能到位,则必然会有侥幸者,会有漏网之鱼。监督来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司法系统和新闻媒体,当然也来自其他的监督主体。其实,每一个公民都是一份监督力量。此前民间反腐形成的威慑力,可谓有目共睹。廉洁中国的愿景,在期待更有力量的对权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