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经济时评 >> 浏览文章

邓聿文“特赦贪官”辨析

发布时间:2013-1-19 6:41:22 来源:中国经营报 【字体:

“特赦贪官”在2012年年末成了舆论关注和讨论的一个话题。这个话题最早是由历史学家吴思提出来的,吴思从转型交易的角度,认为政改启动后,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会使一部分贪官的腐败罪行被清算,同时政改过程中他们的权力被削弱,使他们在政改后的自保能力不足。一部分地方官员出于对此的疑虑,对政改的态度消极,而“特赦”则可以安抚这部分官员,从而减少政改的阻力。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反腐专家李永忠以及经济学家张维迎最近也都提出了类似问题。

对于上述学者抛出的“特赦”议题,学界和舆论反应不一。多数受访学者反对特赦,至于民众,反对的更多。在我看来,“特赦”贪官,理论上具有可行性,但理论的可行不等于现实的可行,特赦政策落实到现实层面,很难通得过民众的同意。

“特赦”议题在理论上具可行性,跟特赦之目的有关,即之所以要“特赦贪官”,是为了唤起其对政改的支持。中国目前以及今后的发展,受制于政改的不深入。政改所以不深入,又是因为这是一场触动现行体制的大变革,现行体制的受益者,在未来的政改中,将很可能成为被改革的对象。而贪官,作为非法的受益者,无疑是改革的对象。但是他们又是握有权力和资源的一个群体,如果他们对政改有抵触情绪,甚至反对改革,除非政改采取一种类似革命的暴风骤雨的激烈形式,否则,就像现在一样,喊了那么多年政改,却难以推进下去。而激烈的政改方式,代价同样巨大,目前的体制乃至中国社会,能否承受这样的激烈形式,并不清楚。

这种情况下,赦免贪官罪行,换其支持改革,就成了虽不令人满意却是最具可能性的选择,也就是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至少理论上是这样。因为对贪官来说,掌权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权力获取制度外的腐败收入,当贪官觉得腐败的成本很大,风险很高时,它就不会去搞腐败,转而可能利用手中之权来博取为民服务的名声。在目前的体制下,贪官的收入大于风险,而政改则会提高贪官的腐败成本,所以他们反对政改。现在假如赦免其罪行,保证他们在政改后不会受到追究,其也就有动力不再反对改革,并可能支持政改,毕竟他们很清楚,当下能让他们从容腐败的体制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早晚有一天政改会推进,与其反对政改而在未来遭到清算,不如现在接受赦免以支持改革。贪官也是理性的。

“特赦”贪官的必要还在于,他们之所以腐败,恐怕更多的还是制度原因。人固有私心,固想贪腐,但不能说贪官天生就是坏人,做官就是要搞腐败。是制度的不健全膨胀了他们的贪腐之心,正如邓小平所说,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从这一角度看,国家向腐败分子让渡一部分利益可以视为对过去制度不健全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一种“以退为进”的现实主义策略。从中国改革的进程来看,早期改革的“双轨制”,实际就是一种用腐败的方式来唤起体制内掌权者对制度改革的放行。“特赦”贪官实际也可看作是对腐败的“赎买”。理论而言,改革不可能有最优方案,它总是在现实约束条件下推进的,因此,改革本身意味着妥协。赦免贪官就是双方达成的一种妥协方案。

可为什么讲这个理论上的可能性在目前社会的现实中又不可行?主要是民意不会答应。政府从政改的长远利益出发可以提出赦免贪官的动议,但将动议变成政策或者法律必须经由民众同意,假如政府跳过民众而单方面宣布“特赦贪官”,肯定会引起民意的强烈反弹,这样对政府的合法性无疑将造成巨大破坏,因此政府不可冒这个险,而需要同民众协商。张维迎就建议用全民公投的方式来决定是否“特赦贪官”,这个办法不错,但我不像张那么乐观,以为“特赦政策实行一两年后,民众就会认识到特赦的好处”。因为民众根本就不会同意赦免贪官的原罪。首先,民众不可能像张那样理性,很多学者对“特赦贪官”有分歧,何况民众?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民众就不如学者理性,但类似于腐败这种挑动社会神经的问题,大众客观上难以做到理性。其次,这也是因为现今腐败太严重,贪官太多,名声太差之故。在腐败规模小的时候,民众对腐败的感受不深,也许会同意“特赦贪官”,现在腐败这么严重,大家对腐败都深恶痛绝,恨不得扒下贪官一层皮,此种社会情绪下,怎么可能同意“特赦贪官”?况且,“特赦贪官”是不是会给民众造成一种贪腐无事印象,变相鼓励腐败?此外,一旦赦免的信息走漏,官员会不会利用这“最后的晚餐”疯狂敛财,变本加厉地贪腐?最后,特赦的时间也不好确定,是定在十八大,还是其他时候?总之,民众不大可能被政府说服,同意将贪官腐败所得正常化的建议。目前网络上的反对之声就说明了这点。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腐败就治理不了或者政改就没法推进?也不是。在目前的约束条件下,我们其实是可以做到事实上赦免贪官而又不冒失去民意的风险。办法就是启动政府官员的财产公示,并在新提拔官员中率先进行。比如,用五年时间在新提拔官员中公示财产,五年后全面铺开,如果一个贪官不想再求“进步”,在这五年里他完全有足够时间将自己的不法财产转移或漂白,除非他贪得无厌,还在这段时间里大肆敛财,否则,五年后被查处的概率很少。这实际也就起到了赦免贪官的作用。

可见,政改深入不下去,固受阻于贪官,但这并非是关键障碍。关键因素还是取决于最高决策层对政改的认识及对目前社会形势的判断。贪官的反对只是影响判断的一个方面,如果决策层有足够勇气,是可以克服贪官的阻扰而推进政改的。

标签:特赦 贪官 辨析

上一篇:叶文添地方政府不是光伏业救命稻草
下一篇:梁发芾中国难有“富人税”

相关阅读:

·01.20周末利好消息揭秘-12013.01.21
·01.20周末利好消息揭秘-22013.01.21
·01.20周末利好消息揭秘-42013.01.21
·01.20周末利好消息揭秘-32013.01.21
·01.20周末私募内部绝密传闻独家爆料2013.01.21
·01月21日宁波敢死队异动股点评2013.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