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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私募游资挖坑个股传闻汇总

发布时间:2013-5-8 13:56:25 来源:网络 【字体:

  传,星河生物仍在误导投资者

  在本报报道星河生物(300143)虫草项目存在变数之后,5月2日公司紧急停牌并于当晚发布虫草项目最新公告,称已于5月1日与广东微生物研究所续签了《广东虫草子实体项目合作协议书》。分析称星河生物在该问题前后表述上的微妙变化存误导投资者之嫌,此外,有证券律师表示约定“共同所有”的做法仍存法律风险。

  存误导投资者之嫌

  公共假日急忙补签协议的星河生物在公告中称,公司自2006年起与微生物研究所联合研究开发广东虫草及其活性物质的利用。2007年10月8日,广东虫草项目组各方联合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达成协议:“各方对于分享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完成本项目将需要各方相关的已有技术,但这些已有技术知识产权归原发明单位及个人拥有。对于在本项目完成过程中产生新的知识产权,广东虫草栽培关键技术方面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将由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和东莞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方共同拥有。”5月1日,公司与微生物研究所续签了该协议。

  此次公告与公司此前关于广东虫草的公开表述最大的不同在于加入了“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新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这一前缀。此前的表述中均为“广东虫草的知识产权由星河生物与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共同拥有,且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如今年2月25日有股民在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问“贵公司关于虫草子专利明确的归属”,董事长叶运寿的回答是“广东虫草的知识产权是归公司与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共同研发拥有”。有分析认为公司此前的表述显然对投资者有一定的误导,“让人以为与虫草有关的一切知识产权都是公司的”。

  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此外,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刘国华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即便公司与微生物所私下约定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如果专利不登记在双方共同名下的话,“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上市公司很难完全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说专利遭到第三方侵害,星河生物没有办法直接阻止或者追偿,而必须通过专利登记人微生物研究所。”刘国华表示。

  羊城晚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查询到,目前与广东虫草有关的专利有四项,其中两项为2008年和2010年登记,另有两项登记时间为2011年,专利人(申请人)均为广东微生物研究所,并无星河生物的痕迹。当然,上述四项专利也不排除是“完成本项目需要的相关已有技术”,但即便如此,公司所称“合作过程中新产生的知识产权”,至少目前来看没有任何一项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到。

  传,*ST川化3085万元补贴追问:通知逾三个月仍未到?

  1月初,*ST川化(000155.SZ)因在2012年12月31日收到3085万元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一事受到了市场和投资者的质疑。*ST川化曾于1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3,085万元资金。截至目前,公司还未收到正式通知。待收到该通知后,公司将再作后续公告。

  1月15日,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张科长在问了相关处室后表示,他们说通知已经发出,可能*ST川化还没有收到。

  截至5月2日,*ST川化仍未发布与“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相关的只言片语,为何一纸通知,*ST川化三个半月仍未收到?

  8007.95万元政府补助扭亏

  第一季度巨亏8155.7万元

  *ST川化主要从事合成氨、尿素、硝酸铵、三聚氰胺、氮磷复合肥等化肥、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2000年9月登陆深交所,控股股东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9,840万,占比63.49%。

  4月27日,川化股份发布2013年一季报称,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52.92万元,同比下降4.71%,实现净利润为-8155.7万元,去年同期实现的净利润为-11,177.27万元。

  2013年第一季度的巨亏,让在2012年刚刚扭亏的*ST川化的未来,再次充满了不确定性。

  4月23日,*ST川化发布2012年报称,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144.6万元,去年同期为净亏21,459.94万元。

  *ST川化得以扭亏为盈,政府补助立功不小。2012年,*ST川化获得政府补助总计8007.95万元,其中青白江政府减排节能补贴资金金额高达6060万元。

  三个半月仍未收到通知?

  谈到政府补助,不得不关注公司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一事。

  1月7日,*ST川化发布《关于收到四川省财政厅下达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的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3085万元。

  *ST川化在2012年最后一天收到政府补助,让投资者不禁怀疑这是上市公司为了力保扭亏而进行的“特别”努力。

  1月9日,中国资本证券网发表了题为《*ST川化上演惊世逆袭3085万元补贴疑点重重》,对*ST川化在2012年12月31日收到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进行了报道。

  1月12日,*ST川化发布《董事会关于收到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的后续公告》称,经与公司财务核实,再次确定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工商银行青白江支行网上银行的电子回单。根据网上银行的电子回单,依据《关于下达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2]445号),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3,085万元资金。截至目前,公司还未收到正式通知。待收到该通知后,公司将再作后续公告,进一步披露其内容及对公司2012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1月15日,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张科长曾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我问了相关处室,他们说通知已经发出,可能*ST川化还没有收到。

  但在1月12日之后,*ST川化再也未发过与“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相关的公告,查阅*ST川化4月23日发布的2012年报,也未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只言片语。

  *ST川化在1月12日的公告中明确表示“待收到该通知后,公司将再作后续公告”。

  截至5月2日,四川省财政厅的通知已经发出超过三个半月,为何*ST川化仍未收到通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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