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家推出“B转A”方案的公司,东电“B转A”方案自2月20日晚公布以来,就一直遭到市场“吐槽”,被认为损害了东电B投资者的利益。由于该方案规定最少要获得除大股东之外三分之二股东的同意才能获得通过,因此,不排除该方案在股东大会上被否决的可能。
不过,在2月28日浙能电力方面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浙能电力回应了东电B股转A股方案等相关问题。浙能电力方面表示:“如果他们(B股股东)不同意这个方案,我们还是尊重B股股东的选择。如果(方案)通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有其它的计划或者安排。”言外之意,东电B的投资者要么接受现在的方案,要么东电“B转A”就只能搁置起来。
作为东电B的大股东,浙能电力能积极推动东电“B转A”,这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浙能电力在推动东电“B转A”的同时,还希望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实现浙能电力的整体上市,这对于解决纯B股公司的转A是有积极的探索意义的。但在探索解决“B转A”的同时,任何方案都必须注意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这一点上,东电“B转A”明显存在不足。
虽然东电“B转A”方案给投资者提供了两个选择,但两个选择都损害到了投资者的利益。一是现金选择权,其价格为0.580美元/股(约3.65元人民币),比东电B的每股净资产4.9元低得多。二是换股,东电B的换股价即为净资产4.90元。而每股净资产只有3.46元的浙能电力却要以5.71元/股至6.63元/股的价格向东电B的股东发行,导致1股东电B最多只能换0.86股浙能电力,这样的换股比例明显不符合A股的实情。由于东电B的效益与浙能电力相当,而东电B的股本远小于浙能电力,在A股市场,东电B的溢价将远远高于浙能电力。然而在东电“B转A”方案中,东电B的股份甚至比浙能电力贱卖,这显然是东电B的投资者所不能接受的。因此,除非浙能电力提高东电B的换股比例,否则该方案遭到东电B股东的反对在所难免。
如果因此搁置东电“B转A”的话,这将无助于解决东电B的出路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浙能电力可将自身的A股上市进程改为两步走。第一步是把浙能电力的吸收合并暂缓,完成东电B本身的转A进程。由于东电B本身的效益不错,符合A股上市条件,直接实现东电B的A股上市,这样操作起来容易许多,也不存在东电B与浙能电力的换股问题或现金选择权问题。A股能够给东南发电怎样的股价定位,由市场来决定,无需浙能电力来与东电B的股东讨价还价。第二步是在东电B转A成功后,浙能电力再通过优质资产注入的方式进入东南发电,完成整体上市。
两步走的好处在于简化东电“B转A”的进程,早日解决东电B的出路问题,同时也保护了东电B股东的利益。而且在浙能电力整体上市问题上也体现了对市场机制的尊重,而不是人为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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